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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未登记房客“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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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0: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见习记者  周锦林 通讯员 周宗江)一边是供电部门、小区物管接二连三地打来电话催缴电费等各项欠费,房子面临断电、停止物业服务;一边是租住自己房子的房客已经两个多月没来居住,莫名“失踪”,打他电话,电话停机联系不上。既怕自己遇到的是无良房客,卷走房子里的财物玩人间蒸发,又怕房客发生了什么意外。无可奈何,房东只得自己先出钱垫电费等各项欠费,再寻求社区民警设法联系“消失”的房客,在焦急不安中等待房客的出现。这是近日连云港市房东刘先生遭遇到的一件烦心事。

  日前,笔者在新浦水岸峰景小区见到了一脸焦急的房东刘先生,看到出租房的防盗门上贴着电费缴费单等各种单据,光电费一项就欠费1600多元。据刘先生讲,当时来租房的是一名男子,而该男子却以一名女性朋友的名义租的房,留给自己的也是那名女子的身份信息。由于刘先生长期不在新浦,所以房子里到底住哪些人,做什么职业的,他也不清楚,加上房客能按时交房租,所以就一直没过来看。直到小区物管打电话告诉他,租住在他家房子里的人有两个月没见了,并且他家欠电费1600多元,再不缴的话,供电部门就要断电了。他才知道租住在自己家的房客“失踪”了。

  于是刘先生赶忙给房客打电话,可是房客的电话已经停机联系不上,他又打电话给租房子的那名女子,电话也是停机。刘先生便向社区民警求助,希望社区民警能帮他找到“失踪”的房客。社区民警通过警务平台,最终帮助刘先生辗转联系到了房客。

  针对房屋出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区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出租户,出租房子时,要认真核对房客的相关身份信息,并且要及时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以免发生出租屋财物被盗、房客“失踪”、出租经济纠纷等各种麻烦。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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