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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8年间实现5例遗体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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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 10: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 者 陈 婕 通讯员 李洪忠

  “生命,因短暂和仅有而显得宝贵,然而这里的人却战胜了短暂使生命的价值得以升华,获得了永恒……”3月31日,青龙山公墓的遗体捐献志愿者纪念园里,一场特别的追思会在这里举行。连云港市5名遗体捐献志愿者的家属和市红十字会相关部门的志愿者们,向遗体捐献志愿者献上花篮以及深深的敬意。据悉,除了这5例已经实现的遗体捐献,另有22人递交了遗体捐献申请表。

  母亲希望在纪念墙上增加照片

  看到照片就像看到儿子了

  3月31日早晨,记者随着拥挤的祭扫车流抵达遗体捐献志愿者纪念园。5名已经实现遗体捐献的志愿者的家属早已抵达墓园,在刻着他们亲人姓名的纪念墙前,诉说着对亲人的想念,并献上鲜花。

  “当时他一定要捐,我们再怎么不理解也必须尊重他的遗愿。”这几乎是每一个家属对记者说的一句话。排在纪念墙上第一位的崇加洪在捐献遗体时很年轻,他在人世间仅仅活了32年。摸着刻在冰冷的墙上的亲人的名字,他的母亲和大嫂哭肿了眼睛。

  “他十几岁时身体就不太好,后来检查出肝病。后来他说死后要捐遗体,我们当然不同意,但是他一直很坚持。弥留时候他留下话,让他大哥一定要把他的遗体捐献出来。”崇加洪的母亲回忆。

  作为遗体捐献志愿者的家属,几乎每一个人都经历了痛苦和纠结。风俗所致,人们总是希望亲人在去世之后能入土为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我们也就能够理解他的心情了,这也是对社会的最后贡献”。在当天的追思会现场,遗体捐献志愿者的家属们都表示理解。

  崇加洪的母亲,在追思会的现场,向市红十字会提出了这样一个请求,她希望能在纪念墙上增加遗体捐献志愿者的照片,“人没了,每次来只能看到这么简单的一个名字,心里难受,如果有照片的话,在这里就觉得还能看到儿子。”

  崇加洪、梅才林、李井霞、王立生、葛荣燕,这是连云港市目前实现遗体捐献的5名志愿者。

  连云港市捐献遗体除了本人自愿

  还须所有直系亲属同意

  昨天,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这几年随着观念的转变,港城想要捐献遗体的人在慢慢增加。赈灾救济部负责人刘庆说,在2005年,他们刚开始进行遗体捐献宣传倡议的时候,很多人特别不理解,后来因为全社会都在进行这样的宣传,这两年情况有了变化,每年会有不少人来领取遗体捐献申请表,目前已经有22个人交回了申请表。

  在连云港市,如果想要捐献遗体,必须确定是本人自愿无偿捐献,而且须征得所有直系亲属的同意。然后,到市红十字会填表登记,或者把表取回去自行填写,一式三份。表填好后,将表送回市红十字会盖章确认,并保证在捐献志愿者去世后,及时和市红十字会联系。

  遗体接收单位是中医药高职校

  用于教学科研活动

  按照相关规定,连云港市遗体捐献接收单位是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在3月31日的追思会现场,记者见到了中医药高职校解剖教研室主任江山。他告诉记者,连云港市捐献的遗体目前均用于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因为医学专业的学生在学习中必须进行人体解剖的学习,由于连云港市一直以来捐献遗体的人并不多,所以学生学习所用的人体绝大部分都是以前的。”

  事实上,一名医生,特别是需要进行临床手术的医生,如果求学时没有进行过尸体解剖,对于患者来说是一件不负责任的事情,“捐献遗体无疑是对无数患者的生命安全的贡献,捐献者的生命将在这样的善举中得以延续,获得永恒。”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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