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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套人才安置房申购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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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0 09: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 张芹 实习生 张洲 通讯员 慈卫超)为进一步营造吸引、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切实解决部分市区中、低收入人才家庭的住房问题,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连云港市安居创业,经市政府同意,2012年,连云港市将继续安排100套人才安置房,提供给在市区工作、无住房的人才购买,享受政府优惠购房的相关待遇。日前,申购工作已经启动。

  今年的人才安置房申购凸显了向企业等基层一线人才倾斜,向收入较低的困难家庭倾斜,向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倾斜的特点。据悉,申购“人才安置房”的各类人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009年12月31日前到市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新引进的在市区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高层次人才;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已婚,夫妻双方名下均无房屋产权,且近5年内无房屋产权变更、拆迁登记。

  据悉,2012年度人才安置房100套房源,计划分为新海城区80套房,东部城区20套。新海城区人才安置房安排在新浦区新建东路北、学院南路东的茗昇花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配建;东部城区人才安置房安排在连云区云山办事处南的茗怡花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人才安置房的销售价格原则上高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低于两限房价格。价格于工程竣工后核定。

  整个申购工作将坚持自愿申请、组织审查、量化积分、自主择房、公开公平的原则,日前,人才安置房的申购工作已经启动,凡符合2012年度申购条件的对象,于2012年11月20日前,携带由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连云港市“人才安置房”申购登记表》和申购量化积分要求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初审、核分。经初步审查后,需要补报材料的,于2012年11月27日前将有关材料补报至市人才服务中心,逾期不再接受申报和材料补报。市人社局会同市住房局对申购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量化积分,按积分排序,并向当事人反馈积分信息,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积分相同者以参加工作时间、结婚时间、年龄再依次进行排序。

  据悉,申购人才安置房的申请人的积分及排序情况,将在市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10日内无异议者,前100名取得选房资格,其余人员取得候补选房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购资格。空缺按照积分顺序进行递补。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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