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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出台2012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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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0: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 者 陈 兵  通讯员 陈广莉 周红)记者昨天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对2012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其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费项目为校服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住宿费、伙食费,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

  随着今年春季中小学的陆续开学,其收费标准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省相关部门的通知精神,连云港市确定了今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事项规定,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费项目为校服费(农村中小学不作要求)、社会实践活动费(城市中小学)。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住宿费、伙食费;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一至九年级社会实践活动费(城市)均为15元,校服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今年春季的普通高中学校代收费项目为教材费、作业本费、校服费(农村中小学不作要求)、军训服装费、社会实践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住宿费、伙食费。教辅用书和录音教材由学生自愿征订,住宿费、伙食费等服务性收费仍按原标准执行,且遵循“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市物价部门表示,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宋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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