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南京六合工商局长巨额资产来历不明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4-13 07:16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南京六合 投诉报料: 实名举报南京六合区工商局长王升平等贪赃枉法,祸害一方 举报人:王雄,南京月光车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332625197003125512,联系电话:13705157961。 被举报人:王升平,南京市六合区工商局局长。 范闽,南京市六合区工商局办公室主任。 举报事由:王升平,范闽利用职权,损公肥私,侵吞国家巨额资产,个人巨额资产来历不明等。 我是南京月光车辆有限公司员工,现在南京市六合区做家具生意。四年前,六合区工商局长王升平伙同其办公室主任范闽,利用职权,串通员工和评估公司,低价变卖国有资产;并利用其妻子丶儿子大肆收受贿赂,殴打百姓,具体情况如下: 一丶利用职务之便,更改评估报告,釆用少评和漏评,串通投标单位,低价竞标,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2007年6月,六合区工商局将山畔大厦对外拍卖。该大厦由江苏华瑞会计师事物所评估价格为1。47亿。王升平嫌价格高,令其办公室主任范闽对华瑞会计师事物所施压,逼其修改评估价格。该会计师事物所将估价降为1。24亿元,王升平仍不满意,继续施压,该会计师事物所被迫又将评估价改为1。1亿元,最终降为9千万元。 2007年11月9日,某公司以低于评估价的8500万元将该大厦买下。山畔大厦从最初的评估价1。47亿元到以区区8500万元出售,损失了6200万元。加上评估时漏评的材料和设备2450万元,也直接流失,共造成国有资产损失8650万元。 二丶利用职权,违反合同规定,阻止大厦原持有合同人投标。证据如下: 1丶根据2005年9月5日南京市大厂区(现六合区大厂街道)市场服务中心与承租方南京月光家具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的房屋(指山畔大厦)进行产权转换,须对承租方的室内装潢与室外电梯等设施给予折价补偿。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丶山畔大厦评估报告的确定日期是2007年9月3日,南京拍卖行就大厦拍卖公告时间为2007年11月7日,而大厦具体拍卖时间是2007年11月9日10时,严重违反国家规定。国家规定的基本程序为“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30日发布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的时间、地点。” 3丶此外,大厂区(现六合区大厂街道)市场服务中心与江苏某公司签订的《山畔大厦购置意向协议书》的时间更早在大厦拍卖之间的2007年8月15日就已签订,可见这场拍卖中的猫腻。 4丶原大厦承租方南京月光家具有限公司要求参加竞标,且出价高于其竞标价格却被拒绝。当时南京月光家具有限公司立即报案,要求司法介入,宣布拍卖无效,仍被拒绝。 三丶王升平肆意妄为,百般刁难原承租方,一再违约,并将原承租方资产刻意漏评,至今不肯按合同赔付。 1丶据南京市大厂区(现六合区大厂街道)市场服务中心与承租方南京月光家具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期从2005年9月30日至2008年9月30日。在承租期间,六合工商局便单方违约,将山畔大厦拍卖。大厦内各租户以合同时间未满为由,纷纷撤柜,拒付柜台费,仅此一项就使南京月光家具有限公司损失150万元。 2丶承租方南京月光家具有限公司坚持按合同办事,出租方大厂市场服务中心在王升平指使下,伙同某公司,调集大批社会闲杂人员冲砸南京月光家具有限公司的办公区及住处,并殴打王雄及其家属老人。至今沒有说法。 3丶山畔大厦评估报告中沒有涉及原承租方南京月光车辆有限公司(南京月光家具有限公司)应该赔付的资产内容。 4丶据2010年11月江苏华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原承租方的门面房等进行评估,评估价为1747600元。 5丶据2011年8月24日南京六合区公证处对原承租方电梯进竹折价处理,价格为277270元。 6丶原承租方工程合同清单价格为6147747。9元。 四丶王升平道德败坏,巨额家产来源不明。 王升平妻子杨某某原是浦口某铁路养护工,已退休。其子王某现在浦口工商局工作。王升平以妻儿名义购买多处房产。 1丶以子名义购买南京房产两处,其中南京月牙湖一处房产约300万,现由其子居住。 2丶以妻子名义在浦口香山湖一号购卖二幢别墅,价值800余万元。 3丶以妻子名义在六合区葛塘街道尚品新苑购买4间门面房,价值300余万。 4丶以妻子名义在六合区龙池街道三汊湾村投资600亩土地,金额300余万。 5丶以子名义在马鞍山市开了一家装饰公司。 王升平丶范闽的所作所为,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风气,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我掌握了许多有关王升平与范闽的违法犯罪的材料,希望上级纪委派人调查他们的犯罪事实,我愿竭尽全力配合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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