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陈兵 通讯员 姜文 刘大华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有关规定,连云港市明确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其中,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从2012年5月起到2014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年的全额补贴。 据了解,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并按照国家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有关对企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补贴标准和办法给予培训补贴。 与此同时,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年(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的全额补贴,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据悉,此项政策执行期限从2012年5月起至2014年底,就是说,去年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社保补贴。 企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除按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小微企业认定的相关依据、吸纳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明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操作。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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