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德锐 通讯员 李迎春 柴敏娟)灌南人高某倒走锻炼不慎将一位老太撞倒,遭到了对方10余万元的高额索赔。近日,灌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因倒走锻炼撞倒老太引发的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孙老太拿到52000元的赔偿款。 去年5月,吃过晚饭后,高某在家附近的广场锻炼,由于倒走时没看到后面独自一人转悠的孙老太,不慎将老人撞倒在地。高某赶忙将孙老太扶起,发现其并无外伤后放心离开。 本以为相安无事的高某却遭到孙老太10余万元的巨额索赔,怎么回事?原来,孙老太当晚回到家就感觉疼痛难忍,第二天便被家人送至灌南县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股骨颈基底部骨折、左侧股骨小转子骨折、右侧第一跖骨骨折,脑出血后遗症,伤情经鉴定构成人体损伤九级残疾。孙老太将高某起诉到灌南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因该事故造成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0966.6元。拿到诉状后,高某顿时傻了眼,辩称自己并非故意撞倒孙老太,老人本身就有偏瘫,其动作迟缓未能及时躲避,受伤才会如此严重,怎么能把责任全部推给自己呢?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该案转庭后进行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高某赔偿孙老太52000元。一起由倒走锻炼引发的侵权纠纷最终得到了妥善处理。 (编辑:贺耀堂) |
GMT+8, 2024-11-15 22:19 , Processed in 0.059945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AiGanYu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