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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后将有短信提醒

2013-4-10 09:39| 发布者: 谢小茹| 查看: 245| 评论: 0

摘要:   记 者 孙飞 通讯员 李明   今后,市民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将实时收到手机短信提醒,知道自己签订合同的相关信息了。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局信息中心了解到,该部门开发的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短信查询平台全面投 ...
  记 者 孙飞 通讯员 李明

  今后,市民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将实时收到手机短信提醒,知道自己签订合同的相关信息了。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局信息中心了解到,该部门开发的“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短信查询平台”全面投入使用。通过该平台,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将同步发出短信,告知市民签订的购房合同已备案。

  以往,市民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往往有一点担忧,不清楚所购房屋是否即时备案了,只能登录市住房局网进行查询。如果该套房屋的颜色由绿色变为红色,则说明网签成功了。应该说,很多市民都不能及时有效地掌握自己的购房合同信息,存在信息不对应的现象。

  考虑到实际情况,市住房局信息中心开发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通过专线与移动公司的资讯平台、短信平台对接,通过签订购房合同时登记的移动手机号码就能直接发送信息给购房者。

  “现在,每位买房人在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时候都会收到一条备案提醒短信。”据介绍,为保护房主隐私,该系统还特别设定,通过短信查询房产信息时,只有使用签订购房合同绑定的移动号码才能查询信息,使用其他号码则不能查询。

  值得一提的是,购房人在拿到商品房合同后,只要发送“ZFHT#合同编号数字部分”到1065838969平台,就能查询到自己所购的商品房合同备案相关信息,比如说购买商品房备案面积、备案号码、备案时间、合同金额等,还能验证合同的真假。

  开发商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按规定录入买受人的手机号码,将签订好的商品房提交备案。合同备案详细信息查询的范围是:市区2010年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四县2011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查询手机号码必须是合同中买受人的手机号码,其他手机号码是无法查询的。

  市住房局信息中心负责人叶明表示,通过“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短信查询平台”,广大居民可以知晓商品房合同备案相关信息,彻底解除了百姓购房时的种种担忧,不用担心以往频频发生的因为信息不对应问题而引发的各类房产交易纠纷。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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