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一位已经有35年教龄的老教师,现已经是57岁,在去年已经评上高级职称,并且人事厅已经行文,市教育局已做意见,市委领导也已经批文,但市人事局却一直没有办理,这是什么天理啊,一位在教育事业的战线上干了35年的老工作者,在晚年没有享受到他应该有的尊严,这是什么?十八大的精神在哪里?李克强总理在十八大的报告中提到,要保证退休人员的待遇,况且我爸还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呢?下级部门这样明目张胆的。这种情况在我们市里还有好多人呢?希望帮一下我这位年迈的父亲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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