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文泽康城蓝天宾馆住房改商房,严重扰民。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3-27 19:06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盐城射阳 咨询求助: 尊敬的领导 我是江苏盐城射阳县文泽康城的业主,本单元12号楼二楼开了一家名为蓝天的宾馆,他们私自将3个套间住房,打通改为商业用房,并将消防通道通往小区内部,造成安全隐患,且未经业主同意。现在因为他们的改建,造成本单元一楼大面积渗水,我户每天都是用脸盆接水,每个晚上就接上一脸盆水,家里墙面已发霉。多次找物业,并将情况反映给住建局,终究无果告终。该户未经过相邻业主的同意,却能稳稳当当的办理了消防证,卫生证,和营业执照。请主管部门和社会为我单元住房见证。请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消防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将宾馆恢复住房性质。立刻给出具体整修漏水一事的具体时间。还老百姓正常生活环境。 下面是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 法律 、 法规 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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