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沭阳县实验小学老师打学生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3-25 20:20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宿迁沭阳 投诉报料:沭阳县实验小学六年级蔡茂林老师用手打本校10岁四年级学生蔡涵菲。事情是这样的:3月18日下午5:12分接到我家孩子电话,孩子哭着说:“老师在学校打我,老师用手甩起来狠狠打我脸的,脸很痛,肿了……”随后晚上7点多钟,我下班回到家看到了孩子,孩子的脸不仅红肿,而且有清晰的手掌影,有照片作为证据。当时我发现孩子情绪很低落,不语,睡到半夜我发现身边的孩子躲在被窝里偷偷哭泣,她对我说:“妈妈,明天我不想上学,我害怕。”近两天我发现孩子不愿意离开我,24小时必须要大人陪伴。我的孩子正处于人格形成重要时期,在这个事情上已经严重影响我孩子的身心发育,对我孩子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蔡茂林老师与我家是亲戚,但是两家有家庭上矛盾,蔡茂林老师所作所为是打击报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此事发生后第二天我向沭阳实验小学校领导举报情况,校领导就此事没有做处理,3月22日我已向沭阳县教育局举报情况,正在等待教育局处理意见。 作为孩子的母亲,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给我一个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给与蔡茂林老师处理。消除我孩子心理阴影,还我孩子一个健康、和谐的校园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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