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劳运春,今年80岁,福山镇博才村委会丰行村农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我家二十多年来一直在本村的美善坡自家地(1.8亩)耕种,种植农作物收入,维持生活…… 可是到2012年12月,福山镇政府却派人来搞维修水渠,并从原来水渠80公分,扩大到1.8米,(两边平台各1.8,米),占及到我四分之一的农作物。镇政府在没有跟我家商量补偿的情况下,就不由分说用挖车毁坏我家种植的香蕉220株,竹笋(已种7年)7株,菠萝蜜(已种2年)4株,估计造成经济损失近2万元。 看着好端端的农作物被毁坏,我几次到福山镇政府要求解决,可是镇政府不搭理我,没有答应和解决。 为百姓造福,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可是毁坏我家农作物,为何不给我家补偿一分钱呢?这有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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