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阜宁县公安教育两副局长涉嫌作伪证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2-05 13:56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盐城阜宁 投诉报料: 江苏省阜宁县局管兴邦,约老板吴文飞陪其女朋友、“老婆”吃饭致轻伤害。 管兴邦自称以前一女朋友出车祸,约吴一起去探望,鲜花、礼金,中午管又约两个女朋友在他家对面张家饭店吃饭,都由吴买单,女友全愈后管又多次约吴吃饭。 2012年12月15日约在射河边日又酒店。六人参加吃饭有称其“老婆”的女子。饭后吴文飞和陈丽丽发生争吵,管兴邦等人上前劝架。在此过程中上来一个戴眼镜男子上前打吴文飞面部两拳,吴当场鼻子鲜血大量流淌。后知打人男子叫朱风麟(据说是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朱步洪的弟弟)。 管兴邦及吃饭人共八人都在现场。后到东风派出所,民警见伤势严重,让伤者到县医院检查治疗,检查结果鼻部多处骨折,经公安机关鉴定构成轻伤害。伤者去医院之间朱风麟、陈丽丽、李美美、陈某(朱一起来的),相互串供做伪证,说我的伤是撞的,不是打的。后李美美讲受人指使这么讲的(有录音)。 16日打人者朱风麟姐姐朱乃娣(阜中教师)到医院赔礼打招呼:一、证实弟弟朱风麟打人了。二、证实陈丽丽打电话给朱风麟叫朱去打人的(有录音)。17日我到东风所谈话。我提供了在场另外三人:管兴邦、美容店衡霞、贝茵美李某。民敬戴勇,所长孙玉林多次联系管兴邦,找他了解情况,他以各和中理由拒不谈话作证。 后案件得到阜宁县公安局沈恩山局长的重视派刑大协助调查。在此期间本人受到陈丽丽的嘲笑:你有本事不把朱风麟抓坐牢,打你又怎么样。12月31日晚8—9时,陈丽丽、朱风麟又二次作案,用大粪泼浇我住处门前,又在我两经营场所:龙湖景区,阜中初中部对面种藕基地。用镂空字牌、自喷漆多次侮辱诽谤标语:“吴文飞不要脸吃软饭骗女人钱”(在城南惠艺广告朱风麟花六十元刻的)。 后陈丽丽又用电话、短信相威胁,让我放弃追究朱风麟的刑事和民事责任。还狂言就是坐牢出来也要报复我。直到事发二十六天后,管兴邦才到刑大接受谈话,结果仍作伪证、假证。打是打了两下,时间长了记不清了,打在头部和肩部。我鼻部受伤他说打在头部和肩部(有管发给我的短信)。 我和管兴邦在他办公室有谈话录音,他说清打人经过。事情因他而起,又是他把事情拖到现在,一句记不清楚想了事。管兴邦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副科级干部,没有党性原则作伪证、假证、无仁义道德害朋友,无视法律为女人。见人就叫帮他介绍女朋友,吃饭都要喊女人陪他吃饭喝茶。后得知朱风麟的姐姐朱乃娣是管兴邦的女学生。第三次作案:2013年2月2日12时25分,朱风麟、陈丽丽、管兴邦又以网名“和尚爱吃猪头肉、低调女人”名义先后在中华论坛吧、百度阜宁吧发帖污辱、诽谤受害人吴文飞。 后经管兴邦讲阜宁朱步洪是行凶者朱风麟的哥哥。因为有了朱步洪和管兴邦在幕后造作,我的案件形成两条证据链子。一、管兴邦、贝茵美李总(管学生)、李美美、衡霞; 二、朱风麟、陈丽丽、陈某(朱同来的人)。使得案件难以及时破案。我到阜宁县教育局找丁才林局长、王国安书记接待处理,王国安在电话里回复我:找管兴邦谈过话,如果去真作证人家要去坐牢有点为难。我说:我是受害人他不能作伪证、假话。 王国安回答:我和管兴邦都是学法律出生,他作伪证又怎样,你还能办得了他。行凶者为什么敢连续三次作案?行凶者为什么三次作案阜宁县公安局不处理、不立案、不抓人?都是因为有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朱步洪指使下属各单位、具体办案人帮助、指使、打招呼做假证、伪证、刑事不立案。我的案件属刑事案件,阜宁县公安局东风派出所不但不破案,案发第三天(2012年12月17日)下午三点钟,在场证人陈丽丽要向东风派出所警察投案说当天口供我没说实话,现要求重新谈话,遭东风派出所一屋公安警察拒绝。东风派出所警察在事发当天找行凶者和证人谈话不认真,没有采取分别谈话。 大家都在一个屋,并且谈话内容大家相互都能到,最后形成一致口供。因此,我只得向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新闻、媒体、网络帮助早日破案。还请各级领导重视此事,及时破案,让犯罪分子朱风麟、陈丽丽及时伏法,伪证人管兴邦等人得到法律的制裁为感! 叩谢! 受害人:阜宁县龙湖度假服务中心 吴文飞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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