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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徐州睢宁农业园一村委书记涉嫌滥用职权

2013-2-1 15:58| 发布者: 微博评论| 查看: 678| 评论: 0

摘要:   反映徐州睢宁农业园一村委书记涉嫌滥用职权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2-01 12:53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徐州睢宁 投诉报料: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农业园高楼村委书记高方果利用职务侵占犯罪被举报江 ...
  反映徐州睢宁农业园一村委书记涉嫌滥用职权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2-01 12:53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徐州睢宁 投诉报料: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农业园高楼村委书记高方果利用职务侵占犯罪被举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农业园高楼村委书记高方果在任职期间,根本毫无责任意识,他也曾为官一任,但造福的他和某些领导,荫及的是自己的家庭,子女和亲戚。给党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给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靠地生存的村民无地可种,形同失业,民不聊生,为了生存,控告如下:

  一、出卖集体固定资产,资金全部流失。

  (1)、将集体用村民多年血汗积累建造的原高楼村老村部大院一处(占地20亩,院内有白杨树)

  (2)、高楼村新村部一处,占地10余亩,东西南北房齐全,完整,并有铺面房数间,全部出卖。(原队长:高红富所买价格;10万元)

  (3)、原高楼村学校,占地30余亩,校内有成才树几十棵,(卖给员村主任张华,价格5万元)。

  (4)私自占有集体土地接近30亩;在2002年私自将田中的土,以十万元卖给高速路使用,后又建别墅一套,做生态园,垂钓中心。

  (5)、高楼村委原办公地址,先后有两处院落,全部出卖,连一间屋没有留下,现村委办公还须出款租房。

  (6)、政府扶贫自来水水井1口,井的设施配套装着完整齐全,现不知姓了谁。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一个县级人大代表一名村委会主要领导,守护人民的财产是职责所在,理所当然,为了村民的利益,生活的提升,卖掉旧地也未免不可,但让人不能理解不能容忍的是,所卖掉的集体资产后的钱干了什么?用在什么地方?这是其一。其二,所卖掉房屋是否经过村委、支委二会讨论研究,是否有会议记录在册?其三,所卖掉是否经有执业权限评估单位专家论证,评估价格?其四,对所卖掉房屋,院落是否进行过竞标?其五,是否经过村民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通过?其六,书记及其他领导干部成员占楼分到的房屋是否是按市场价格交款记帐?其七,历年来的农田基本建设等上拨款物用在何处?村民看不见,摸不着,用不上,感受不到一点实惠。党经村民的阳光完全被他遮住,村民体察不到一点温暖,他的所为在知觉中败坏党风,并在升华中破坏着社会和谐与稳定,故其行为已触犯有关法律,构成犯罪,应一一数罪并罚,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在用地单位和个人没有审批手续的前提下,将土地非法出卖,同时也助长了一些单位与某些个人的妄为。高楼村书记滥用职权,公开出卖土地,泛滥成灾,灾情波及全县。再不重视,将会使一批干部倒下去,给党造成更大损失。

  (7)、出卖高楼村土地200多亩,每亩7600元,卖给高速路使用。卖款几百万元到哪里去了?因村民过问此事,款未动。

  我们要求退还我们的生命地,依法追究他以前的非法所得,让其侵吞的财产物归原主,退还人民。

  (8)收钱放生,本村超生户高达300多户,由于户数众多无法一一列举。

  (8)殡葬改革,在我们村只要给他5000元钱,就承诺包你不活化。户数太多,无法列举。

  高价出卖房屋基地。并向高楼村几个生产队收取现金2580元每户,作为批宅基地为名,至今宅基地也没有,钱也不退。

  国家出台惠农政策,三令五申给农民减轻负担,但是睢宁县高楼村却变了样,村委会一班人上欺骗国家,下坑害农民,结成利益团伙损害农民利益,满足个人私欲,高楼村村委一班人不是在搞“新农村建设”而是去蚕食命田,毁田灭地,是在违背民意,痛刺民心,是在损害农民利益,是在满足你们部分人的私欲,这种伤天灭祖的做法,不但损了当代,而且也损害了子孙后代。

  综上所述,高方果在任期间,出卖集体固定资产,出卖土地,不说他事先索贿多少,就以出卖高楼村地亩数的款为基线计算,村委能回收多少款?这些款能建几个新的高楼村,岂不一目了然。高方果所犯历历在目,件件属实,我们恳请有关部门派员组成工作组查核,对犯罪分子予以严惩,还村民一个明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检举控告人:高红生。举报电话:051688458007——手机:13775925833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农业园高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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