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嘉康利
爱赣榆 首页 新闻 民声 海南 查看内容

海南省卫生主管部门“强奸”民意

2013-1-23 18:14| 发布者: 新闻传播| 查看: 375| 评论: 1

摘要:   海南省人民医院眼科申诉         一、医院应施行公平竞争,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国家及卫生部医疗体制改革的方针是:引进合理的医疗资源,通过公平竞争达到刺激公立医院的医疗改 ...
  海南省人民医院眼科申诉

  

  

  一、医院应施行公平竞争,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国家及卫生部医疗体制改革的方针是:引进合理的医疗资源,通过公平竞争达到刺激公立医院的医疗改革和发展。但“海南省人民政府 中山大学 医疗卫生合作框架协议” 提到:“海南省人民医院秀英院区不再保留眼科建制及不开展相关业务”。自从2012年12月坐落于海南省人民医院秀英院区内的“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海南省眼科医院”成立后,海南省人民医院眼科已经被迫搬离秀英院区,如今又强制关闭我院眼科秀英门诊,这种以打压原有医院方式的“合作”完全违背了医改的方针,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上级部门的行政干预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背离了省政府和邢李火原先生当初捐资建立此眼科医院的初衷。其中诸多不合理运作的细节公布于天下后,谁能为此负责?最终遭受损失的将是海南省广大人民群众!

  

  

  二、医院必须体恤民意,坚持以便民惠民为宗旨

  

  海南省人民医院眼科本身的医疗资源堪称优质,原有的医疗水平可以满足大部分病患的需求,较高水平的专家队伍使眼科长期拥有大量病人源。如果原有医疗资源真的不能满足民众需要,就不应该停止原医院的眼科业务,而是应该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和提升”。

  

  原来的海南省人民医院眼科除了承担全省及周边市县患者的诊疗工作,还需要承担秀英院区3000多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以及秀英住院部2000多床位各科室病患的眼科诊疗业务,还有秀英周边居民的眼科急诊需求。这些是作为综合医院的一个科室不可推卸的职责,不可能交给另外一家医院解决。这不合理也不现实,一旦发生纠纷,更会存在极大的医疗安全隐患!

  

  

  三、医疗活动必须满足病患需求,杜绝医疗隐患

  

  作为患者,去哪家医院,找哪个医生看病,应该有完全自主的选择权。作为医院,有责任通过改善医疗服务赢得病人的信任。作为医生,医者父母心,怎能拒绝信任自己的患者?!但如果政府通过行政干预强制患者选择,是荒唐的,违规的,不符合民意的。任何一个制度的建立,如果强奸民意,最终必将自行毁灭。

  

  海南省人民医院眼科已于2012年12月搬离秀英院区。秀英院区已无“眼科建制”。近两个月来,已经给秀英院区病患及职工的眼科医疗带来极大的不便,尤其是眼科急诊、急会诊的工作非常混乱,已经开始出现一些潜在的医疗隐患。

  

  现今关闭眼科秀英门诊,大量眼病患者将无所适从,急诊患者不能及时救治,如果采取院间会诊诊疗的方式,将会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延长救治时间,医疗隐患和纠纷随时可能发生,更不要说“方便病人、服务病人”的方针政策!

  

  如果政府站在医疗资源合理调配的角度,更应该考虑到龙华路周边已经有大量眼科诊疗机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甚至恶性竞争的问题更加突出,使原本问题重重的医疗服务雪上加霜!

  

  目前海南省眼科医院刚刚起步,尚不能满足海南省全部的眼科医疗需求,而作为一家海南百年品牌的综合医院的海南省人民医院眼科,原本可以双方互通互助,促进发展,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但是,为什么新医院的开张,要以原有医院科室的强制关闭为代价?!这样能够提升海南的医疗水平吗?!这样是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还是牺牲病患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请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应该在支持眼科医院建设的同时,不能限制海南省人民医院眼科原有的正常医疗业务,不能打压海南省人民医院眼科的正常发展!更不能牺牲海南省人民医院眼科现有的医疗资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眼科全体医护人员

  

  2013年 01月 22日

  


喜欢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游客 2013-1-27 21:34

查看全部评论(1)

Archiver|手机版|AIGANYU.COM

GMT+8, 2024-11-18 02:43 , Processed in 0.058508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AiGanYu

© 2001-2024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