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些媒体纷纷报道琼中、文昌等县市乡镇办了十几年乡镇食堂而不散伙,并以此树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标杆,笔者实在不敢苟同!吃什么食堂与廉政建设有何关系呢?乡镇食堂照样可以公款大吃大喝!最关键的,其实是谁出钱,出多少钱。包括柴米油盐、厨工和服务员工资等食堂开支,谁来支付?进行审计吗?为什么非要办公共食堂呢?是否走读干部太多?为什么不能自己开伙?为什么不能寄食私人家?也可到农民家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啊!特别是省一级、市县一级机关食堂,干部只象征性交一二块钱就可饱餐一顿,实质上是变象发奖金提高福利,是一种腐败行为,反而树立廉政典型,滑天下之大稽。建议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公共食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一律撤销,大刹各种形成利用公款大吃大喝之风,取信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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