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椰城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 安全和谐通行的良好局面 近来,我市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已达三十多万辆,正接近四十万辆,因各种原因尚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经有关部门及有关媒体估计,按保守计算,有7-8万辆。按此计算,我市已有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总数目前已近45万辆。我市上路机动车总数近40万辆,电动自行车总数比机动车总数多10%左右。 如此庞大的上路电动自行车总数,一方面反映了我市居民热衷节能环保理念;一方面反映了市民选择低成本出行的需要。设想一下,如果有15-20%的电动自行车主,选用小轿车出行的话,将给我市交通高峰时间道路拥堵更加火上浇油,苦不堪言。也可以说,正是众多市民选择电动自行车做出行工具,从而大大减少我市上路机动车数量和机动车道路拥堵压力,并且相应减少了公交压力。 因此,正视我市道路交通历史欠账状况与车辆构成现状,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安全和谐的道路通行,应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的明智之举。 一、应当顺应我市居民热衷节能环保、低成本出行的民意,制定并长期执行多项利于民众、鼓励民众低成本出行的政策。 二、在道路交通规划上及改造中,尽最大可能设置较宽的非机动车(行人)专用道路。今年初海秀路改造完工后,在南庄酒店路口、凤凰新村与农垦路交接路口特地设置出有红绿灯指挥的电动自行车(行人)专用通道,及在大同路十一小路口加宽了电动自行车(行人)过街通道的作法,不仅获得广大市民称赞,也值得在我市各条道路上推广。 三、对我市许多道路一直不设置非机动车道(行人)专用车道的历史欠账应尽快改正。如我市南北交通主干线之一的龙昆南路(迎宾大道),当年设计和施工中,从南端省高院附近开始向北,一直到达南大立交桥附近,一直未设置非机动车(行人)专用道路,而是与临街门店混合使用行人通道。不仅造成通道上各个路口有高低不平的阻碍,影响电动自行车平稳行使,也有不少临街宾馆、商铺违章占用,做停车场收费赚钱,急需整治。 四、采取更为前瞻性、强制性、法制性的手段,打通市内多处断头路。如金宇路向北通到龙华区法院东侧后,已建有一条标准路面道路向北,但由于市中级人民法院漠视规划,占地为牢,凭借强权单位虎威,砌起堵墙,将道路封堵多年,致使规划道路无法继续施工通向明月路与侨中旁边的龙华西路口实现对接。市委市政府为何不能下手强硬处理?并且,我市有多处这种强权单位挡路现象存在,需要给予打击整治,还路于市,还路于民。 海口市政协九届、十届委员会委员:王晓立 (现工作单位:龙华区政府就业社保中心) 2012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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