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做好验收期间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确保通过省文明城市考核验收,县公安局出台《迎接省文明城市考核验收城区执勤工作方案》,开展迎接省文明城市考核验收城区执勤活动。 从2011年11月16日起至11月30日验收结束,每天上午7时30至9时、中午11时至12时30分、下午16时30分至18时,由全局抽调137名民警、职工、辅警规范车辆及行人的交通行为,重点查处及规劝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城区执勤实行划段分片,定人定岗定责工作制度,督查组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各执勤岗点人员到岗和履职情况。 通过前期执勤活动,县城区交通秩序得到很大提高,文明执勤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陈 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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