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席红红) 2011年以来,灌南县把民生保障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夯实民生保障基础,加大民生投入,建立健全各项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围绕“八有”目标,着力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贫有所济——“阳光低保”暖民心。2011年以来,该县建立健全低保核查机制, 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定期开展核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初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低保档案。对低保信访接到一起、调查一起、反馈一起,件件有落实,从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截止目前,该县城乡低保户共有38759人,全面实现了应保尽保。 孤有所育——全方位保障温暖孤儿心。自2006年起由县委、县政府出资100多万元,把县城东郊区的新东小学扩建为育才学校,对117名孤儿进行集中抚育。每年又投入35万元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免除孤儿在县内从幼儿教育到高中教育的一切费用,积极倡导社会各界关爱孤儿健康成长和开展“社会妈妈”特色活动,让孤儿感受到了党的关爱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残有所助——让残疾人享有更多的社会保障。该县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残疾人出路问题,特别是针对残疾人的不同特点,以技能培训为龙头,将残疾人输送到福利企业上班,同时引导残疾人发展种、养殖项目,扶持残疾人开办经营门市,打造了残疾人创业就业的“绿色通道”。2011年以来,先后举办残疾人技能培训班16期,建设残疾人创业示范点3个,扶持开办盲人按摩所6个,组织招聘会9次,介绍安置残疾人就业达1000余名。充分发挥慈善在助残工作中的作用,安排部分慈善资金,为重大残疾疾病患者提供救助,先后共有47人获得救助,金额达26万元。开展“心蕊工程”活动,救助17名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开展“微笑列车”活动,救助22名唇裂儿童重绽笑容。 壮有所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劳动力培训补贴政策,确保为每位农村适龄劳动力提供1次以上技能培训、推荐1组以上有效就业信息,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支持创业富民,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积极支持和鼓励更多的城乡居民自主创业、联合创业,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致富。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实施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 住有所居——大力实施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该县将住房保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把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采用配建、自建、共建等多种方式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全县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的目标。2011年,我县承担新建经济适用房360套、廉租房74套、公共租赁住房780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标任务,为全面完成这一目标任务,我县采取政府自建、在开发小区内配建、回购和鼓励企事业单位自建等形式,全年将建设经济适用房361套、廉租房82套、公共租赁房800套,确保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租得起房。 病有所医——完善医疗救助体系。为切实做好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该县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实施救助,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严格医疗救助审批程序,并适当向白血病、尿毒症患病家庭倾斜。不断完善医疗救助系统。安装全县医疗救助同步平台结算软件,实现了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受益人口达4万多人,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学有所助——开展“阳光助学工程”。该县不断探索和完善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从小学到大学,保障每一个贫困家庭学子能学有所教,不因贫困失学。对低保家庭学生考上二本以上高校的,一次性救助4000元,共救助77名,发放金额达30.8万元;其次是开辟“绿色通道”,根椐学生家庭困难的特殊情况,对烈士子女、孤儿、单亲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进行优先登记办理助学证明。 老有所养——让老年人乐享幸福晚年。该县不断探索养老模式,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公寓、敬老院及居家养老事业,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和老年生活标准,深入开展“关爱工程”,完善五保供养体系。到2011年底,全县共有农村五保户1269人,其中集中供养1134人,分散供养135人,入院率90%,居苏北第一。专门设立尊老金,对全县年满80周岁、90周岁和100周岁的1045名高龄老人分别发放50元、100元、300元的长寿营养津贴,让全县高龄老人们感受到政府的浓情关怀,同时也为老人提供很好的生活保障,让老人能够乐享受幸福晚年。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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