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济泽 2011年的圣诞节恰逢周末,这让市区各大宾馆饭店的生意格外红火。然而,部分市民在“赶时髦”外出就餐的时候,却遇到了多项强制消费。消协相关人士表示,饭店设定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相关市民可向消协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只卖高价套餐 不吃也要付钱 2011年12月25日晚,家住新浦区常乐社区的王女士给女儿喂完晚饭后,突然意识到当天是圣诞节,便打算趁着“洋节”浪漫一回。简单收拾之后,王女士和丈夫一起,带着刚满周岁的女儿出门逛街。逛至20时许,腹中饥饿的王女士想找家饭店就餐,可接连询问了多家饭店都是满座,一路寻觅之后,王女士一家来到了市区沃尔玛超市楼下新开张的“石山水”美式餐厅。 就座之后,餐厅服务员立即递上了菜单。王女士接过一看,上面全都是圣诞套餐,价格从168元至300多元不等。当王女士表示对圣诞套餐不感兴趣时,服务员仍然极力推荐圣诞套餐。在王女士的一再坚持下,服务员才拿出了正规菜谱。然而,王女士连点了数样国产牛排,服务员都表示没有,随即告知当天只销售进口牛排,其价格比国产牛排高出约20%。 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和丈夫各点了一份进口牛排,但随后服务员并没有去安排上菜,而是盯着王女士的女儿,要求王女士再加一份儿童自助餐,价格是28元。虽然王女士解释女儿已经吃过晚饭,自己只是把女儿带在身边便于照顾,可服务员反复表示:儿童身高超过80厘米,无论是否吃饭,都要另买一份28元的儿童自助餐。交涉无果之下,王女士叫来了餐厅经理,但对方的回答与服务员如出一辙,气愤不已的王女士一家只好离开了“石山水”餐厅,并另寻一家快餐店就餐。 霸王条款无据 消费者可投诉 对于商家设定“最低消费”的问题,多数消费者认为商家采取这种经营策略不“厚道”,且不说是否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最起码这是一种对消费者的要挟甚至是歧视,伤害了消费者的感情。 消协相关人士表示,强制消费者食用自助餐,无论是哪个时间段,以何种形式都是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完全可以维护自身权益,向当地消协投诉处理。另外,部分饭店擅自设置最低消费标准的行为,属于强买强卖行为,没有尊重消费者的意愿。如果消费者遇到此情况,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 市公善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消费者在自助餐厅就餐,其实等于与经营者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所以对食客的浪费行为,餐厅有权指正。但根据国家《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款只能由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数额来进行,其他任何组织及个人都无权罚款。即使消费者存在浪费等不当行为,商家也只能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善意提醒。无论是罚款还是追加就餐费的做法,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编辑:张笑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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