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博 家锐 立奇)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起征点大幅提高。灌南县国税局以此为切入点,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小微企业,开展税收政策解读,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该局首先对全县企业进行筛选分类,根据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将其细分为A、B、C、D、E五类企业,依此代表发展突出、发展良好、发展一般、发展较差和发展困难。对于A类企业,注重非税收服务,强化在融资、用工上的协调、帮助;对于B类企业,强化税收政策解读,定期上门解答疑难;对于C类企业,注重账务指导,帮助企业分析成本构成、收入来源和利润分配,使其节流增收;对于D类企业,邀请A类企业代表进行指导,创新管理,强化扶持;对于E类企业,成立诊断组对其调查,分析企业发展困难原因,帮助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 (编辑:王夫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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