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侍 敏 通讯员 孙 旭 王海君 在旅馆住宿,没想到却在夜间被盗车内物品,还被撬坏了两把车锁,损失千余元。这个损失到底谁负责呢?近日,消费者马先生在灌云县一家旅馆住宿就遭遇到这样的窝心事。虽然旅馆方面也有责任,但人家之前已经提醒过他,贵重物品千万不要放在车内,最后,这个损失只好双方各承担一半。 马先生近日到灌云办事,入住当地一家旅馆,旅馆值班人员让其将车停放在旅馆门口的停车场,并称绝对安全。随后,马先生付了80元的住宿费后,就停车睡觉了。 然而,第二天早上7点左右,马先生退房从旅馆出来开车,打开车门的瞬间,他吃惊地发现,自己的车门和后备厢都被撬开了,车内还有被翻找过的痕迹。经过仔细核实,车子后备厢内的一箱酒和车内几十块钱的物品都“惨遭毒手”。 马先生很生气,立即找到旅馆值班人员要求赔偿,没想到对方却表示,马先生入住时就曾提醒过他,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过夜,因此他们并无责任。 难道旅馆就这一句话提醒,就能让自己白白损失这么多钱吗?马先生当然不同意,遂投诉到当地工商部门。 灌云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后,对现场进行调查,发现马先生的车子确实是被撬过,所有损失加起来1200元左右。对此,工商部门表示,双方都有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场所应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服务,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其人身、财产的安全应得到保证。在这个消费纠纷中,旅馆有义务保管旅客的财产,但在顾客入住时旅馆已经尽了告知义务,马先生自身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最终,经调解,旅馆赔偿马先生500元钱。 (编辑:张笑爽) |
GMT+8, 2024-11-18 21:49 , Processed in 0.052910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AiGanYu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