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芳 通讯员 吴淑珩 左功华)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将2011年孤儿基本生活中央专项补助资金436.88万元下拨至连云港市各县区。据了解,此次下拨的资金是中央按照月人均200元补助标准,省财政按照月人均180元补助标准,对连云港市各地发放孤儿生活费予以补助。 自2010年1月1日起,连云港市各县区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目前,连云港市各县区均按有关要求,以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不低于省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原则,制定了当地孤儿养育标准,并及时将基本生活费发放至孤儿手中。 目前,各县区严格按照省规定的孤儿养育标准进行发放,其中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达到1000元以上,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 (编辑:王夫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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