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吉安贤 通讯员 德 伟 刘 挺 食品加工车间外垃圾遍地,苍蝇到处飞,老鼠到处乱窜,工人未经体检擅自上岗作业,甚至连掉落的食品也未经处理就包装销售……这就是灌南县花园乡周庄村一家糕点作坊的真实景象。昨天,灌南县花园乡派出所会同当地工商、卫生、质监、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一举端掉这个无证制作食品糕点的黑作坊。 村庄里隐藏黑作坊 当天上午,接到群众举报,灌南警方联合多个职能部门对这家制作食品的黑作坊进行了暗访。 这个糕点作坊就在周庄村居民区一处平房里。记者看到,平房潮湿的地面上到处散落着垃圾,屋子里苍蝇乱飞。 糕点制作房间里白色的墙面上泛着发黄发黑的污渍,难闻的臭味和散放在院子中的西点,引来了成群的苍蝇。人一走过去,苍蝇便四处乱飞。工人们正在成批加工麻花。几名工人没有穿工作服、戴手套和口罩,他们正在烘烤和包装糕点。一只老鼠无拘无束地穿梭在加工作坊和烤炉中间。一名女工用手在头上挠完痒后,又抓起手边的原料开始工作。一名包装女工正在满头大汗地将糕点装箱,她没戴手套,直接用手将糕点捡到盒子里,打包封箱,并贴上合格标签。 食品生产工艺不合格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记者暗访发现,这家作坊根本不具备《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上述要求。而工人表示,两家作坊均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无照经营的黑作坊。 生产器具被查封 经查,该作坊系山西人张某夫妇所开,雇用的4名工人均系同乡,自2009年10月份以来,在无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酥饼、麻花等糕点,作坊生产条件恶劣,卫生条件差,产品主要销往灌南,牟利数万元。 当场,执法人员扣押用于生产的和面机等糕点制作机器3台,色拉油、面粉、添加剂等材料2000余斤。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编辑:张笑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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