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瑞 通讯员 赵德伟 张晓东)灌南县一男子张某在私家车上安装了警报器,被交警查获后,竟称是出于好玩。日前,在灌云县城街头,交巡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当场收缴了警报器,并对其处以1000元的罚款。 当日7时许,灌南县交巡警大队民警在县城常州路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GY02××的黑色轿车由北向南迎面驶来,且警报声不断,便依法上前检查。发现车内装有警报器,便将其连人带车带回中队接受处理。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9条第3项的规定,对张某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当场收缴了警报器,并对其处以1000元的罚款。张某称警报器是他前几天在朋友装修店内见到的,感到好玩便私自装在了车子上,没想到此举是违法的。 (编辑:王夫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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