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思勤)“刚买不久的玻璃茶几突然断裂了,幸亏当时没人坐在附近,要是伤着了就麻烦了。”前天,家住新浦津华苑小区的李女士向记者诉说。因为玻璃制品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而陷入协商无果、投诉无门的境地。 据李女士介绍,国庆节休假期间,她在市区的一家商场买了一个款式新颖的玻璃茶几,但就在前几天的一个早上,随着一声“砰”的爆裂声,茶几突然断成两半,把刚起床的她和家人吓出一身冷汗。当天,她找到当初购买茶几的商家,要求赔偿损失。销售人员却表示玻璃制品是一次性售出的商品,无法赔偿损失。她又拨打12315进行投诉,得到的答复也是国家没有出台明确的“三包”规定,出现质量问题时,工商部门无法受理。 针对李女士的遭遇,记者走访了市内的多处家具商场,对于“万一玻璃制品出现问题该怎么办”的问题,一些商家答复,消费者要现场验货,送货上门之后他们就不再对此负责。还有一些商家则表示如果出现破裂等质量问题,只要权威部门给出相关鉴定结果,他们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 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玻璃制品属易碎品范畴,国家对其质保没有明文规定,由于搬运或使用不当以及温度骤然变化都可能导致其破裂,所以很难鉴定具体的原因,也就难以确定该由哪方负责。一般情况下,如果厂家对产品的售后有自己的规定,可以按规定执行;否则,一旦消费者将产品买到手中,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就只能自行负责了。 新浦区消协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由于缺乏法律规定,“商品售出概不负责”成了玻璃制品销售中的潜规则,很多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期待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玻璃制品“三包”规定,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王夫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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