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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目击警方夜查酒驾

2011-10-1 02:39| 发布者: 谢小茹| 查看: 342| 评论: 0

摘要:   记 者 贺从验 通讯员 刘 毅   9月28日晚,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连云港市部署集中开展查处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记者来到了新海城区的执勤点,现场目击了警方的查处过程。   当天晚上7时50 ...
  记 者 贺从验 通讯员 刘 毅

  9月28日晚,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连云港市部署集中开展查处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记者来到了新海城区的执勤点,现场目击了警方的查处过程。

  当天晚上7时50分,一辆车牌为苏GT68××的私家车沿新浦绿园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安华宾馆附近时,见前方警灯闪烁后停靠在路边。此反常情况引起民警注意,上前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房某满脸通红,后被测得酒精含量超标,为37mg/100ml,属酒后驾驶。

  ———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查?

  ———我喝酒了……

  ———知道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吗?

  ———知道……我后悔了。

  当天晚上8时10分许,在新浦区苍梧路与郁洲路交叉路口执勤点,车牌号为“苏G95A××”的小型轿车刚驶进交巡警查处范围即被拦下,33岁的车主张某被测得酒精含量超标,为65mg/100ml,属酒后驾驶。

  张某称,喝酒纯属生意应酬,共喝了二杯掺水的芝华士,从万润步行街开出不到5分钟即被交巡警抓获。他说,不该酒后驾车,但身边很多朋友都有酒后驾驶的经历,自己是第一次,原本打算开到小路口就停,没想到会被交巡警拦停。他说:“今晚饭桌上其他人喝得比我还多,只好自己开车。”

  当晚被查处的酒驾者,虽然明知自身行为违法,但仍抱着侥幸心理,更有“精明”的试图逃离现场。在海州新建路四桥附近,苏GV77××私家车驾驶员樊某发觉前方有民警查酒驾后,在准备弃车逃跑时被民警拦下,后被测得酒精含量超标,为65mg/100ml,属酒后驾驶。

  截止晚上10时,新海城区共查处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4起,没发现醉酒驾驶。

  这是自“醉驾入刑”后,连云港市公安交巡警部门第三次在连云港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查处酒驾统一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为群众欢度国庆创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虽然当晚连云港市范围内普降大雨,但是交巡警冒雨坚守岗位,共出动警力237人次、警车65辆次、酒精测试仪18台、设置临时检查点24个,检查过往车辆达2260余辆。当天,交巡警支队派出4个督导组由支队领导带队分赴连云、海州、东海、灌云等地检查督导。

  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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