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县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姜霜菊获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据了解,全省仅有四位公务员获此殊荣。 姜霜菊今年54岁,现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从事审判工作30年来,她始终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司法调解工作,探索并总结出“姜霜菊调解工作法”,审结各类民事纠纷7000多件,近五年年均结案600余件。始终坚持“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扩大”的工作原则,所办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且无一错案,无一申诉,无一引发上访。2010年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2011年被评为“省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被评为“江苏十大女杰”、“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2012年10月,被评为全省“三创三先之星”,“姜霜菊调解工作室”被评为“江苏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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