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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真爱妇科医院给孕妇用致畸药物

2013-11-5 00:52| 发布者: 新闻传播| 查看: 273| 评论: 0

摘要:   我和爱人结婚后一直没有怀孕,经检查我爱人为少精症(我们有两家医院的化验单为证)。怀孕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我们一直在治疗中。9月份我们去济南真爱妇科医院看不孕症,医院推荐给我们号称山东省中医 ...

  我和爱人结婚后一直没有怀孕,经检查我爱人为少精症(我们有两家医院的化验单为证)。怀孕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我们一直在治疗中。9月份我们去济南真爱妇科医院看“不孕症”,医院推荐给我们号称“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的研究员”的所谓专家“孙冬梅”(后来经核实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根本没有此人,孙冬梅也不是妇科医生而执业范围是中医)。孙东梅于9月21日,也就是距离我应该来月经前3天的时间里,违反妇科“宫颈物理治疗时间应该为月经干净3~7天”的诊疗常规(见第八版妇产科学),没有考虑我是一个没有生育过的妇女,宫颈物理治疗可以导致宫颈弹性下降,会影响今后自然分娩的情况,欺骗的告诉我“不治疗宫颈炎就不会怀孕”,诱导我做了他们所谓的“奥洛克”宫颈修复治疗。术后又给我应用了“左氧氟沙星、奥硝唑、桂枝茯苓胶囊”这些孕妇禁用的药物达6天之久。

  10月初,我本该于9月24日来潮的月经没有来,我也感到恶心和不想吃饭,就去另一家医院就诊,经B超检查证实我“怀孕了”,我不相信,又去济南军区总医院复查B超,医生也告诉我确实是“怀孕了”,B超上也看到了胎心搏动,据此推算应该是妊娠近50天了。我立刻咨询医生是不是“真爱妇科医院”在给我治疗宫颈和打抗菌素的时间内我已经怀孕了,医生根据我9月5日只有一次性生活的时间推算,给了我确切的答复,就是那时候我已经怀孕了。而且真爱妇科医院给我用过的那些药物也是孕妇不能用的。得到这个消息对我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没想我们花费了那么长的时间治疗和期盼怀上的这个宝贵的孩子,却被用了可以导致孩子将来畸形或残疾的药物,使我们不得不将放弃这个得来不易的孩子。我们全家被激怒了。

  10月6日我们电话联系了孙冬梅,要求她对她错误的诊疗给出一个说法,但她态度十分恶劣,拒不承认还恶语相加,10月7日我们联系了院方,要求给出一个说法,一开始院方只让一个年轻的客服部的所谓“主任”,接待了我们,由于她不懂业务,尽管她承认有过失,但推脱要等医院专家组讨论。之后我们又多次与院方的所谓经营院长、客服部主任等进行了数次沟通均无果,其间我们还设法联系了他们实际的“幕后老板”邱院长(莆田人),他们一会承认有过失,一会又说他们自己的专家讨论过诊疗原则没有错误。我们要求他们拿出他们的所谓的专家的书面意见,并要求了解那些专家参与了讨论,他们提供不出,只提出给我们3000元的赔偿,我们不能接受。

  万般无奈,我们通过济南的其他民营医院的老板找到了他们太平洋集团的陈副总的联系方式,向他反映我们的诉求。在陈副总的力促下,我们终于见到了躲在幕后的“邱院长”,但姓邱的完全是一副无赖的嘴脸,说自己不当家,不懂业务,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并说已经开除了那个“假专家”的孙冬梅,要我们去打官司(如果他们没有错误,为什么要匆匆忙忙打发走了那个医生孙冬梅)。最后又转达我们,给一万五千元了事。当我们提出要他们提供赔偿一万五千元的依据时,他们又提供不出。此后就拒绝和我们对话。

  作为一个患者,一个受害者,一个有文化有教养的工作人员,事情发生后我们及全家保持了极大地克制,希望通过协商的办法,解决医院给我们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尽快进行人工流产,我们不能也不敢冒着极大的风险生下一个不健全的孩子,对他们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和合理的赔偿是天经地义的。我们不是不敢走什么司法程序,因为我们手头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们的错误和罪恶,而是我肚子里的孩子在一天天长大,到时候流产或引产对我身体的伤害也越来越大,我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冒险。因此我只能借助媒体给与呼吁,呼吁政府及医疗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并给出正确的结论和处理。

  我们查阅了相关的专业书籍及咨询了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省交通医院、济南军区456医院等相关人士,他们意见如下:

  1、未生育的妇女是不建议做宫颈物理(尤其是射频治疗的),可以使宫颈变硬,影响自然分娩。

  2、宫颈物理治疗的时间应选在月经干净3~5天或3~7天,且没有无保护的性生活。我是在9月5日有过正常性生活的,距给我宫颈治疗16天,也就是距下次月经来潮仅三天。也就是说此时已经怀孕了。

  3、药物说明书上明确说明:左氧氟沙星对于有可能妊娠或妊娠的妇女是严格禁用的,奥硝唑等硝唑类药物在妊娠头三个月有可能致畸也是禁用的,桂枝茯苓胶囊是活血化瘀的药物,同样不能应用,因此建议我们终止妊娠。

  4、对于真爱妇科医院给出的“他们给我治疗宫颈的时间不对,但治疗后应用抗生素的原则是对”的说法,专家们认为是经不起推敲的,因为正因为他们没有考虑到我有怀孕的可能才在不应该的时间里给我进行了不应该的宫颈治疗,然后采用了能造成胎儿致畸的抗生素,导致的今天的恶果。

  作为一个没有多少医学知识的患者,误入这种丧尽天良,图财害命的“黑医院”,我们真的感到无比的愤慨和不能容忍,真爱妇科医院给我们造成的这种伤害是金钱无法弥补的,我们会通过各种方式曝光他们的罪恶行径,必要时保留付诸法律的权利,同时也希望政府以及医疗行政部门进行的调查处理,还我们一个公道,让这些害人的“黑医院”没有市场,让更多的像我一样的病人不要受到她们的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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