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盐城建湖建筑工程公司社保医保要个人承担作者:姚佩坤 发布时间:2013-10-21 17:47 类别:医疗 区域:盐城建湖 投诉报料: 尊敬的苏县长: 本人给您书信,实事,是不得已而为之! 事由:我的医保怎么办理?企业改制,土地出让金盈余数额巨大,截留在政府!退休后医保为什么要我个人承担? 退休工人:姚佩坤, 改制前单位:建湖县建筑工程公司职工, 参加工作时间1975 年7月至2013年4月退休,连续工龄三十七年九个月。 退休医保:按照相关规定,改制企业土地出让金余额应返拨专款优先安置职工,一是对困难企业由其资产经营公司或控股收益主体负责解决,不低于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的资金。二是变原本全体职工(包括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统一办理医保,为退休人员可优先和部分参保。 我的工作性质是大集体正式工,工龄比我短的合同工和合同制工退休医保费都是政府划拨代交,而工龄长,且是正式工退休的我,即为何没有医保?----理由如下: 改制后单位名称:建湖县宏源建筑工程公司 法人:朱文付13382637718。 改制期间:企业改制由县政府、县财政、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企业资产净值评估,以清算净值对职工进行分摊式安置清算,我的个人清算分摊净值所得,只够改制后单位,代交到2006年的社保费。 2006年后的社保续保缴费,其社保部门解释是不补交社保费就办不了退休,无奈只好交了不该我个人承担的社保金13532.80元,是其之一。 其二,改制后:企业地产拍卖值高出改制评估原值的数倍,其拍卖盈利所得,据企业法人说:都已收归政府所有。 企业改制(土地拍卖)后,2011年底前退休的人员,在他们不断上访的情况下,政府都分批全部落实了医保。上访,政府就能落实医保!没上访的人员医保就不得落实?依据什么法规界定,企业土地拍卖盈利不可以支付2011年后退休人员享有医保缴费呢? 有文件规定:无医疗保险的退休个人职工可以由单位集中补办医疗保险,但因企业没有按国家改制有关规定,向医保中心交纳退休职工10~15年医保预留金,故致使我们这次办医疗保险时,相关部门要求退休职工个人承担这笔钱,经询问社保服务窗口要求我个人支付近18000.00元,才能参保即享有医保。 为此,特请教县长们,土地出让盈利该不该为企业职工全部交足社保、医疗保险?这二笔共3万多元的费用到底该是由谁来埋单?2011年前退休与2011年后退休为什么不能同条件享有医保,?能找哪个部门帮助医保落实?! 先书信予你述言,望理顺关系,烦你在百忙工作中给我指点解决参享医保方法流程,鸣谢!!! 原县建筑工程公司档案号:393#. 退休 致信人: 姚佩坤 邮箱号:441433247@qq.com 联系电话:13951657082 2013-10-02 与本人相同境遇退休的还有以下人员:李如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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