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连云港交巡警支队不给工作人员买医疗保险作者:一个老妈子 发布时间:2013-09-22 22:38 类别:就业 区域:连云港连云 投诉报料: 我丈夫2004年5月到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连云交警大队打工.从事厨师工作,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下发工资,工资如下: 2004年至2007年9月份每月工资400元整 2007年10月份至2008年6月份每月工资600元整 2008年7月份至2012年6月份每月工资700元整 2012年7月份至2013年8月份每月工资750元整 在工作中,我丈夫曾请求单位领导帮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领导说你是小时工不买这两种保险.当时我丈夫不知小时工的含义,到了今年的4月份才懂小时工的工资是每小时9.5元,我丈夫这才恍然大悟. 我丈夫从2004年至今工作已10个年头了.一年365天,天天都在上班,没有休假和调休,每天上班工作时间为9个小时.从早上6时做饭到警员吃饭打扫卫生至9时,9时后到菜场买菜回警队,洗菜炒菜做饭再到警员吃饭至13点30分结束,下午从17时至19时做晚饭至一天结束. 在这10年的工作期间,我丈夫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由自己家庭承担.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家庭,我自从单位内退后,每月只有200元的生活费,再加上我丈夫的工资只够维持家庭的生活开销,现在我请求连云港市的父母官向我丈夫其打工单位讨回这10年来的小时工的补差工资. 望连云港市的父母官能为老百姓做主,能给普通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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