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复无锡江阴门面房拍卖后与新业主的冲突作者:张女士 发布时间:2013-09-09 13:40 类别:城建 区域:无锡江阴 投诉报料: 我于2005年8月4日与河北街285号原房东(因房产09年被拍卖)签了叁年合同做服装生意,(我是从上一位承租人那以陆万陆仟元转让费转过来的,原房东都知道,口头答应转让。)三年到期后又与原房东续签了五年合同,可由于原房东原因河北街285号287号同时于09年12月被拍卖,在拍卖前09年6月份法院对我们装潢费进行了评估,当时285号评估价折旧后共贰万伍仟元,可后来法院吴法官主动找到我们285号和287号承租人,跟我们讲为了以后和新房东处好关系,便于合同到期后新房东继续把房子租给我们,让我们主动放弃装潢费(作为人民法院法官应不应该这么做?),口口声声表示是为我们好。我们想法官来找我们当然要听他的了。当时店里只有我和287号承租人跟承租人妹妹3人,我们都不会写,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也从来不懂装潢费该不该给我们,就更不谈还有自动放弃这回事。然后吴法官就主动说给287号承租人妹妹照住他说的内容写,287号承租人妹妹就原原本本的按照吴法官说的内容一字不漏的写下来,写好后吴法官就让我和287号承租人共同签了字(照着吴法官说的握笔写的人没有签字)。关于我来租285号房子时,也是向上一位承租人付了转让费才得到285号使用权的,原房东都知道(与原房东签的合同上有这一条:“乙方如需将房屋场地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我们口头与原房东协议都答应的才租下这套房子的,合同就是原房东自己提供的)。关于有转让费的事情我也写的材料交给吴法官了。还有吴法官问我要不要写优先购买申请,我说当然要,因为我想自己买下来可以在这做一辈子生意多好,我就问他怎么写要哪些材料,他就给我写在法院的一张纸上让我准备哪些材料(他在法院笔录纸上亲笔写的他自己姓名、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他办公室地址、及复印合同、主张优先购买权申请书。上面没有写还要交什么保证金)。可就是没告诉我交了优先购买申请书还要交什么保证金,拍卖当天我早早到了拍卖行参加竞拍,等拍卖结束怎么没人问我要不要优先买呢,当我打听才知道没有交保证金属于自动放弃,当时很生气,可想想吴法官那天主动让我们写放弃装潢时所说的的甜言蜜语,放弃装潢费后新房东可以在合同到期后让我们继续租下去,这样也能好好做生意,就没再追究下去。房子被拍卖后有一天接到吴法官电话通知,得等接到他(吴法官)电话通知我才能给新房东房租,说有什么钱还没到他们账上。还有关于可以转让的事情我也跟他进行了沟通,告知我说房东不同意转让,我不乐意了,当吴法官通知我可以付房租时,我就明确告诉他你给我调解好了我再付房租,明确表示房租肯定给但得让我转让(我与原房东有口头协议)。新房东多次来要房租,我说问题不协调好我不会给的。2010年5月7日,法院吴法官主动打电话让我到法院调解转让的事情,当我来到法院门卫,被告知要出示证件还有谁叫来才让进,当我说是吴法官让我来的,我不知道要带证件,也就没带证件来。他联系吴法官确认后我没带证件也让进了。当我到吴法官让我去的房间时,新房东和她所谓的老板是个男的已经在等我了,过了一会吴法官就来了。我们四人把关于转让的问题说了以后,他们三人都很爽快的答应我转让,叫我在合同期内转,我也很爽快说我在最后一年到一年半时间内转。还问吴法官转让后我要在合同上怎么写才能让我完全与新的承租人和新房东不再有纠纷。我不会写吴法官就说给我写,我还要求跟新房东重新签合同(因为租房合同还是与原房东签的,拍卖后没重签),吴法官说不用签原合同就有效,我想法官说不用签,当然听法官的。当时我就让新房东跟我回来拿房租了,她给我打的收条就在吴法官教我写的关于怎么写才能让我完全与新的承租人和新房东不再有纠纷的那张纸的下面接着写的收条。当新房东第二次来找我收房租时,还提醒我说:“你不是要转让吗?怎么还没转?”我说:“转呀,过了年来我就贴转让。”过年后我来到店里就贴了转让,6月份她让287号承租人跟我讲,她们现在缺钱,能不能把下一年房租提前给她,我想她好说话,我也好说就和287号一起提前付了下年房租,房租付了后,有一天有位林女士找到店里要转我的店,我们谈好以柒万捌仟元转让费,我将285号使用权转让给林女士, 当时就付了伍仟元押金给我。本来约好房东来办手续的,房东也同意到店里来了,到这不知给谁打了电话后就反悔了,我很生气。就给当时调解的吴法官打电话如实反映情况,他说在贵州出差,让自己协调解决。后来协调不成,我只好继续做生意。眼看2013年8月3号,房租就要到期,在到期前我又打电话给吴法官(电话内容已被我录音)请他出面调解,可他还是说没法帮我(我明确表示不需要帮只求公平公正),他让自己协调。房东在到期前本人也不出面调解。我没办法只好把门锁了,东西货物全不搬离,不再营业拒交房子,要求吴法官和新房东出面调解无果,我于8月5日向法院监察室如实反映情况,要求当年法官调解及追问吴法官让我们自动放弃装潢费,这笔装潢款哪去了,让谁受益了(拍卖公告里不含装潢费)?本地报纸于8月6日,也以“店面房拍卖,新房东接手,不同意转让引发连锁反应,租客急了——让人纠结的店面房”为题报道了这件事。可一直没人解决,我8月8日再次去法院要求调当年案卷,法院约我9日去查,9日我在法院金(不知准不准确)法官见证下,金法官没有给我看到我们租赁合同,还有我写的优先购买权申请书。我还跟金法官提出怎么没有这些材料,他说就是没有,只有四张纸,其中还包括287号承租人的材料。给我优先购买权申请书不放档案是什么行为?如果法官不承认我写的,那么法院也没有依职权通知我放弃优先购买权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可没有任何人通知我呀,我是别人告诉我的我自己去的。这应该是谁过错?导致我没买到房不说,还带来这么多麻烦 现在法院监察室回复他们也不会调解的,我该怎么办?请求帮助,只求公平公正,我也不是要投诉谁,我只想他们按事实说话,当初口头协议答应转让的为什么现在要改口不承认,让我承受如此损失,我们做点小生意也不容易,让我损失这么多等于我八年店白开了,请领导能不能帮我们说句公道话,给领导添麻烦了真是不应该,我也是实在没办法才想这么做的,如果领导看了材料觉得是我的错,我绝不给领导添麻烦,也绝不会再找任何人解决,就当买个教训。请领导原谅,因我实在无助才想试试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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