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明光国际管理公司物业部,向个人商品房住户,按酒店标准,而不是按商品房住宅标准,收取天价物业费。 我是刘先生,今年70岁。在明光国际大厦开发商买了一套商品住宅自住。开发商又委托海航管理。海航物业部向我这个商品住宅房(55.43㎡),每月收物业费合计1855元。其中:物业管理费3.1元/㎡,电梯电2元/㎡,空调费10元/㎡,电费1.5元/度,冷水5元/吨,热水8元/吨,网络费50元/户/月,有线电视费80元/户/点位/月,公摊水费0.37元/㎡,日常维修养护费0.5元/㎡。我提出,要自装分体式空调,不用酒店的中央空调(不卫生),物业部不准。我提出安装电热水器,物业部不准。我实在想不明白,我自己的房子,为什么不能作主?关键是我买的是“商品房”,而不是“酒店”。这才是问题的本质。 呼吁市政府住建、物价机关出面解决。 刘先生 18277965100 18176086726 |
GMT+8, 2024-11-16 18:45 , Processed in 0.10430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AiGanYu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