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打显村吴某忠伪造林业用地承包合同,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欺骗手段,骗领打显村民发包土地租金共计188720元。我们请求依法惩处吴某忠的诈骗劣行并追回所骗之款,交还土地所有人。 2008年4月份,吴某忠为金华公司在我打显村联系承包土地种植林木。他虚构事实委托同村的李某与本村村民钟德文等7位村民在三架岭|、二坊坟等地承包土地种树,其中钟德文110亩,符文兴3.6亩,谢教林3亩,严回金1亩,刘回付6亩,符老昌2亩,严发国2亩,共计为131.2亩,承包期限为6年。每年每亩地租为100元,6年租金共计78720元(131.2亩×100×6=78720元)。可吴某忠仅是口头上和农户约定租地,却伪造林业用地合同,假冒农户签名,私下与金华公司签订合同。金华公司在我们的的土地上种树5年多,我们却一分钱租金都没收到。可吴某忠以种种谎言欺骗我们。前不久我们前往金华公司查询土地款情况,万万想不到吴某忠欺骗了我们。昌江金华公司的负责人告诉我们,公司已交土地租金给吴某忠78720元。我们一而三再而三向吴某忠追讨土地租金,他却口口声声说金华公司没有钱支付给他。我们再次从金华公司查询终于查出确凿证据,证明吴某忠伪造林业用地合同,并已领取该公司所支付的土地租金。另外,吴某忠还变相利用他亲弟弟吴某坚的名义在金华公司骗领其他土地款11万元。 吴某忠骗领村民土地款之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我们恳请有关部门予以严惩。 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打显村 |
GMT+8, 2024-11-17 21:22 , Processed in 0.063930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AiGanYu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