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爸是海南临高县,是一个退伍兵人,这几年国家为了照顾退伍老兵人,给每个退伍兵人一些生活补助,去年政府要求有参战证才可以领到补助,(我老爸有参战证)。去年从省里下来考查说我老爸的部队不在补助的范围,很多退伍人被打了回来,可是最后证实,和我老爸同一个部队的战友还一直在领补助金。我老爸和很多战友上临高办事处找的很多次,办事人都推三推四,总说现在办这个事的部门都关门了,现在都不办了。这可很不公平啊,为什么同个部队一起出来带遇怎么可以差距那么大。这样的政府这样的办事效力怎么能服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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