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南京六合区城中派出所民警执法不公作者:620318abc 发布时间:2013-07-08 18:29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南京六合 投诉报料: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本人去年底发生的纠纷已于2013年2月1号由六合区城中派出所协调处理结束了,留有双方签字生效的协议。如果有其它想法必须通过正当法律渠道。当事人对方2月1号以后向我还讨要所谓的损失,六合区城中派出所余姓民警明知市公安局徐局长的批示,(徐局长了解后认为我是清白的,我不存在赔偿对方所谓的损失,叫基层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以维护社会稳定。)多次联系我的教育部门几位领导,给我施加压力,叫我给伍仟块钱买所谓的“安”,不然就怎么怎么处理我(转告我的亲戚)。我不存在自愿给钱买所谓的“安”!连收据也不给我。我20多天以前打了12345,7月5号市公安局回复我说:2013年3月18号我到对方店里打人的,对方叫我赔偿她的损失的。对于这个回复,我用我的公职担保:绝无此事!!简直是无中生有!诬告、陷害我!我的纠纷已于2013年2月1号就处理结束了啊!况且对方无数次的纠缠我和我的家人,干扰我及家人的生活与工作(我有证据)。作为执法部门派出所如此“依法执法”妥当吗?我请求领导为我做主主持公道,我要合情合理的说法。谢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诉人:郭世仁 2013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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