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卫〔2013〕63号 关于印发《2013年度赣榆县居民健康素养干预及效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卫生医疗单位、各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高我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市卫生局《2013年度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干预及效果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卫爱〔2013〕6号),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制定《2013年度赣榆县居民健康素养干预及效果评估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3年度赣榆县居民健康素养干预及效果评估实施方案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 2013年度赣榆县居民健康素养干预及 效果评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加快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2013年度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干预及效果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预期目标 (一)通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的干预,使全县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综合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2%; (二)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干预队伍;逐步完善全县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干预体系和监测网络; (三)进一步促进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建设,规范全县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二、工作范围和目标人群 (一)干预范围:全县所有乡镇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素养干预活动,对干预后的效果采用抽样技术进行评估,全县以镇为单位覆盖率100%。 (二)目标人群:15-69岁(年满1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包括在干预监测范围内居民或寄宿达6个月以上的亲戚朋友、家庭保姆以及其他外来人口。长期在外工作、学习的家庭成员,如果在外时间超过6个月,则不纳入入户监测的范围。 三、主要健康干预活动 以推广、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核心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分层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干预活动。为确保健康干预的有效性和覆盖面,各乡镇直接干预的人数不少于当地总人口的2%。 (一)各乡镇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开展干预和监测工作; (二)由卫生人才培养“双百”战略活动的县级各医疗机构选派100名优秀医务人员及县红十字会讲师成员组成县级巡讲团开展巡讲活动,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达100%以上,组织和指导乡镇开展健康素养知识于技能讲座; (三)乡镇级巡讲团开展巡讲活动,覆盖率以行政村为单位达100以上;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素养讲座不少于12次(不包括医务人员及村医培训)、村卫生室不少于6次,并提供必须的健康咨询服务; (四)加强《江苏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指导手册》、《江苏居民健康读本》等健康素养传播材料入户率发放工作;围绕重大疾病、重点传染病、主要慢性病的防治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健康咨询、义诊等活动,相关健康知识与卫生防病资料入户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入户率达80%以上;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各卫生院及村卫生室须向居民提供12种以上健康知识宣传材料。以上材料由县健康教育所统一印发,费用由各卫生院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中列支; (五)县健康教育所继续与《赣榆报》报社、县广播电台及电视台合作,开展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目,组织并指导所辖乡镇卫生院(卫生室)等利用专栏、展板、报纸、广播、电视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和卫生防病技能传播活动,播放《中国公民健康素养系列宣传片》、控烟宣传片等录像带、VCD、DVD等视听音像传播资料;大力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每个行政村卫生室播放健康宣传片每周3次以上; (六)组织乡镇在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对学校、企业、机关、社区等单位组织师生、职工、居民直接登陆赣榆县卫生局(或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或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点击《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进行测试;对不具备网上在线测评的人群,采用人工出卷的方式进行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测评。每个卫生院每月完成100人次以上测评任务,全年测评人数达1200人以上。辖区内有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负责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的测评工作。县健康教育所每月将乡镇网络评估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七)县进行加强石桥中学健康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并指导所辖乡镇在社区、企业、学校、乡镇卫生院等开展健康场所建设。如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主题公园、健康一条街等形象化健康促进场所的方式,大力营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性环境和氛围。我县创建健康促进场所不少于10个; (八)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医院创建工作。赣榆县人民医院创建健康促进示范医院,青口镇卫生院、塔山镇卫生院、沙河镇卫生院创建健康促进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九)制定《健康家庭创建计划》,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创建健康家庭,实现“家庭带动社会,社会创建家庭”的协调健康发展; (十)按省、市、县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干预和效果评估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向上级上报各类报表。 四、效果监测和评估 (一)县、各乡镇按照本方案完成主要干预工作的基础上实施效果监测和评估工作。现场监测采取主动监测,入户询问和互动方式开展。现场监测原则、抽样方法、监测方法以及质量控制、数据录入、统计分析等要求均按《健康素养水平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二)全县抽样调查1000人,按照辖区卫生院平均分配监测样本量,在每个卫生院辖区内随机抽取2个村,每个村抽取相应调查户数(加10%),用KISH表法每户抽取1名15-69岁常驻人口作为调查对象。 (三)县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小组将按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培训和指导、现场调查、健康干预、数据录入、资料提交、总结报告等内容对各乡镇的干预监测工作进行考核。 五、时间进度 (一)2013年6月上旬完成县级方案; (二)2013年6月中下旬各乡镇完成本级方案; (三)2013年7月上旬—9月中旬按照县级方案完成干预工作,并按时提交各项报表; (四) (五) (六)201年10月10日前县完成干预后问卷调查数据的审核工作,并将数据库提交给省市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组; (七) 六、项目管理 (一)组织管理 县卫生局成立健康素养项目工作组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小组; 1、项目工作组 组长:董 洁 、王传民、张思法 成员:徐岷田、张晓峰、王洪珍、施新宇、李桂云 2、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小组 组长:张思法 成员:徐岷田、张晓峰、王洪珍、施新宇、李桂云 (二)保障措施 1、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和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小组,开展师资等专题培训,提高项目的执行力; 2、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实施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项目,强化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专业技术操作规程,切实提高专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事业的全面发展; 3、各单位应加大健康教育经费的投入。各单位要按照省卫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健康教育经费,对健康素养和烟草控制项目进行足额配套,并按照绩效考核的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4、各单位要建立有效的督查指导机制,项目正式启动后,县卫生局将组织2次以上督导工作,对干预、监测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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