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政发〔2013〕6号 关于安委会人员调整及成员单位 职责明确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单位负责人的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主 任: 李 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 贺 慧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儒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潘 阳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浩 人大副主席、岭灶村党总支书记 杨帮诗 副镇长 范 勇 副镇长 王方杰 副镇长 钟海燕 副镇长 郭加刚 政法委员 王 波 政法委员 邱海军 党委委员、边防派出所所长 胡 刚 宣传委员 成 员: 王修稳 罗阳安监所所长 李启甫 墩尚安监所所长 徐进福 罗阳派出所所长 刘 明 墩尚派出所所长 杨洪兵 交巡警罗阳中队队长 刘昌建 交巡警墩尚中队队长 范江东 罗阳供电所所长 郑 健 墩尚供电所所长 朱其飞 罗阳建管所所长 胡林圣 墩尚建管所所长 王恒远 罗阳农技中心主任 张 涛 墩尚农技中心主任 赵 潜 罗阳卫生院院长 谭京之 墩尚卫生院院长 许 强 罗阳水利站站长 邹 跃 墩尚水利站站长 倪年绪 墩尚工商分局局长 张来文 罗阳中学校长 程连新 墩尚中学校长 仲伟贵 罗阳中心小学校长 梁庆兰 墩尚中心小学校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杰同志: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镇的安全生产、劳动防护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贺慧同志,宣传委员胡刚同志:组织并抓好中小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搞好安全生产宣传、通讯报道等。根据镇领导班子分工,组织卫生院、中小学等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王儒明同志,副镇长杨帮诗同志:组织开展农业机械、海洋渔业、水利设施等各项安全检查。根据镇领导班子分工,组织农技中心、水利站等单位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潘阳同志,副镇长钟海燕同志:组织、协调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人大副主席张浩同志:组织农路办开展农村公路险段、桥梁等安全检查。 副镇长范勇同志,副镇长王方杰同志: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等各项安全检查。根据镇领导班子分工,组织建管所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政法委员郭家刚同志,政法委员王波同志:组织开展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校车安全检查,并协调派出所、交巡警中队配合参加全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根据镇领导班子分工,组织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党委委员、边防派出所所长邱海军同志:督促边防派出所组织、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检查。 镇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安监所,王修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职责
墩尚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附件: 墩尚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
1、派出所:负责辖区内道路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和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 2、边防派出所:负责辖区内道路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和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 3、交巡警中队: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校车安全、车辆违法、违规安全检查。 4、供电所:负责辖区内所有供电设施设备安全,对责令停产整顿和依法关闭的企业停止供电;对单位职工有计划的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参加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 5、建管所:负责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安全,对违规违章的施工工地予以停工整改,对无资质的施工队坚决清理出罗阳建筑市场;参加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 6、农技中心:负责辖区内海洋渔业安全和农机生产安全;参加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 7、卫生院:负责组织制定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方案;调集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地,迅速开展医疗救援工作。 8、安监所: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检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 9、其他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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