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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榆县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7-5 19:14| 发布者: 鱼干子| 查看: 280| 评论: 0

摘要: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赣榆县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赣榆县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GF027-D0100-2013-006
生成日期 2013-03-10 公开日期 2013-03-20
发布机构 赣榆环保局 文件编号 赣环发【2013】15 号
内容概述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3﹞65号)要求,为了做好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我局制定了《赣榆县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局各科、室、环监局、监测站及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365号)要求,为了做好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我局制定了《赣榆县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赣榆县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日

赣榆县2012年度省级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365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县2011年度省级环保引导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2011年度我县省级环保引导资金项目3个,即:城头污水处理厂、欢墩生活污水处理厂、厉庄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评价方式和程序

绩效评价工作由局综合科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要求自行开展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报告表(以下简称绩效报告表),局综合科负责编写自评价报告,局对提交的评价报告和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绩效报告表进行审核,根据绩效指标评价标准进行绩效评分,上行文报省环保厅。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绩效评价工作分前期准备阶段、自评价阶段、审核阶段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38—310号)

学习《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绩﹝201234号)、《关于印发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365号),制定赣榆县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二)自评价阶段(311—312号)

1、项目实施单位需完成以下工作:

1)运用绩效评价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绩效报告表;

2)参照“填写说明”中的具体要求,填写绩效报告表(见附件1)。

2、县环保局需完成以下工作:

1)成立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制定项目评价具体工作方案;

2)组织县域内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审核项目实施单位绩效报告表,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绩效评分;

4)编制县域内“2011年度省级环保引导资金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5)审核项目实施单位填写绩效报告表

6)行文上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项目实施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绩效报告表(附件1,封面签名、盖章)一式四份及电子稿报送县环保局综合科。

(二)县局于315日前具文上报以下材料:

1、县域内“2011年度省级环保引导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件一)一式三份(盖章)及电子稿。

2承诺书(附件3),一式三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评价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明确项目评价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绩效评价工作由局综合科牵头组织,各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有序开展工作

绩效评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在制定具体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方法,如实填写指标数据,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认真审核项目实施单位绩效报告表,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绩效评分,以严谨、务实、科学的态度完成县域内“2011年度省级环保引导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按时完成任务

局各相关科室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次绩效评价任务,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局综合科组织局内相关科室专业人员对该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自查。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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