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德伟)7月19日上午,一位在灌南县城某(锦绣名苑)小区购房的业主潘先生向记者反映,开发商延期交房不仅不付违约金 反要业主先交装修押金,否则就不给房屋鈅匙,令他感到气愤又无奈。 潘先生去年3月份花了20多万元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面积为90多平方的商品房,按照当时购房合同规定,今年3月20日应该向业主交房,可是到了交房时间,潘先生去售楼处准备领取房屋鈅匙时,售楼小姐却告知要等下个月20日。下个月20日,潘先生再次来到售楼处时,售楼小姐的回答是:“下下个月20日。”就这样一直拖到6月20日才答应给业主房屋鈅匙。可是就在潘先生高兴地去领取鈅匙时,该售楼处小姐却突然提出要他必须先交了1000元的装修押金,才能领取房屋鈅匙。当时潘先生想到了违约金,便提出装修押金能否从开发商赔偿的违约金中扣除时,却遭到售楼处小姐的拒绝。 记者看到购房合同规定:违约金按照百分之三予以赔偿。潘先生购买的房子开发商延期了3个月交付,按照20万元计算应该赔偿违约金5400元。按理说,开发商还应该赔付给潘先生4400元才对,可是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却只字不提违约金的事。潘先生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讨个说法。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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