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潘阳兵 王东 孙露露)今年以来,灌南县根据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实施生活救助的通知》精神,县民政、残联、卫生、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出台了《灌南县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办法》,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全县三类特困残疾人将按月领取生活救助金。其中,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救助金,对有固定收入,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补足其差额。对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参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 截止到2011年6月底,救助1207人,该县上半年累计发放救助金47.7915万元。其中救助无固定收入重残1105人,发放救助金44.8125万元;救助一户多残35户、71人,发放救助金2.0955万元;依老养残31人,发放救助金约0.8835万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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