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教育局2013年教育宣传工作要点 2013年,我县教育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创先争优,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教育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坚持正确的宣传基调和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果,为更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为不断扩大赣榆教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教育宣传工作的责任感 教育宣传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要充分认识教育宣传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理解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公开栏、宣传标语等载体,加大宣传的力度,做好教育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教育事业的重大决策,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重要成就,教育系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社会尊师重教的典型事迹等,重点引导好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 二、明确工作重点,努力提升教育宣传的影响力 2013年,全县教育宣传工作的重点是: 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传,更高水平的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工作的宣传报道。围绕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全方位报道我县“十大教育重点工程”的实施情况,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有效举措和经验成果。加强对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和普及提高工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多元多样特色发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素质教育的实施等方面的宣传。加强对提高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深入宣传“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县城区百名优秀教师赴农村学校支教”、“优质教学资源下乡”等工程的实施情况宣传。抓好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及第29个教师节庆祝活动、教师节期间师德模范典型和先进事迹等宣传报道。对在多渠道争取各类资金、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农村师资待遇、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校园安全标准化管理中的宣传报道。宣传我县学校安全、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做法。宣传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学行为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 三、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教育宣传持续有效开展 ㈠进一步健全教育宣传策划制度。 要在充分利用好校园网、赣榆教育网、《赣榆教育》报等宣传载体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宣传平台。围绕教育宣传重点任务和重要工作,专题研究宣传报道思路,制定详细宣传方案,明确宣传的主题、内容、基调、形式和实施步骤,提高宣传质量。要善于挖掘本校的先进典型经验,以事实说话,用典型引路,增强宣传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及时报道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成绩和经验做法,扩大教育的影响,提高知名度。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主动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力争在各级主流媒体上推出一批重量级宣传稿件。 ㈡进一步健全教育宣传稿件审核制度。 教育宣传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如实地宣传、报道自己学校的办学优势、成绩和特色,要符合上级相关政策的要求。任何学校在宣传中,不准弄虚作假,不准片面引用有关数据误导社会、学生及家长,不准诋毁其他学校声誉。 严格遵守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对外宣传新闻稿件以及校园网上公布的工作文件、视频图像、新闻图片等,要经学校分管领导审阅、签发,避免因宣传不实而产生负面影响。签发材料要整理、存档、备查。可以指定专人负责遴选、审核、编辑和上传教育信息,避免重复无序上传。 对于各级各类媒体和学校洽谈、合作所做的宣传(含电视台滚动字幕、过街横幅等,含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为学校进行的教育宣传等),要结合学校实际,提前制定方案,并报教育局批准。各校要根据媒体处理稿件的程序和时间周期,提前10天将相关材料报送局办公室审核,并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稿件刊发后,要及时将原件和复印件(A4)报送局办公室存档、备查。 进一步做好赣榆教育网信息上传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对各校、局各科室上传信息的审核工作。进一步做好市教育局信息上报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对各校、各科室上报市局信息的审核和统一上报工作。进一步用好《赣榆教育》报,赣榆县教育管理学会负责《赣榆教育》报的组稿工作。 ㈢进一步健全教育宣传目标管理和评比制度。 县教育局将继续组织系列评选、考核活动。 1.组织对各校教育宣传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并作为对学校教育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 2.评选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根据稿件质量,适时评选十佳教育新闻稿件、优秀教育稿件若干篇。 4.根据《教育局机关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修订稿)》,对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宣传进行奖励。 5.局办公室每季度将统计各校、局各科室教育宣传稿件数量,下发简报。 6.未履行教育宣传审批程序的学校教育宣传考核扣分。未履行教育宣传审批程序的或出现负面新闻的实行教育宣传评优一票否决。 7.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新闻线索和重要教育信息的单位及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教育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1.加强对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 要高度重视教育宣传工作,切实把教育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校、局各科室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宣传工作。在实施重大教育改革举措、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及安排重要会议、赛事活动时,应同步研究确定教育宣传的方式、内容、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考核。 2.加强教育宣传队伍建设。 各学校要成立教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文字功底好、策划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同志从事教育宣传工作。要通过学习、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不断提高教育宣传工作人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组织策划、协调媒体、引导舆论和处突应变的能力,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宣传的要求。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为宣传工作人员的日常写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3.提高教育宣传信息质量。 要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增强捕捉信息的敏锐性,从多领域、多角度、多渠道掌握情况,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力求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不断提升教育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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