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深入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落实企业内部质量层级负责制和企业质量授权人对可能影响药械质量的软、硬件配备的否决权;加大对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的频次,提高检查水平;以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实施为契机,努力提高经营企业的规范化程度,淘汰不规范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医疗机构星级“规范药房”创建工作活动, 促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剂人员质量管理水平和药品质量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从根本上完善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使用安全。 三是加强基层监督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县、镇、村(社区)三级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的作用,完善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对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和培训;加强药械安全隐患排摸,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药械行为,全面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四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完善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机制,加强对涉药单位远程监管数据上报工作的督查,提高药品安全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率,实时、动态地掌握辖区内药械的即时情况,提高药械安全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有效控制药械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是加强监督抽检。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基本药物和日常监督性药物抽检的作用;增加药品筛查覆盖面,提高药品监督抽样的针对性。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3.15消费维权活动、药品安全宣传月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等药品安全宣传阵地的作用,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的安全用药意识;发挥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在安全用药宣传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宣教惠民新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和防范假劣药械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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