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药监局、卫生局联合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医疗机构星级规范药房创建工作,赣榆县37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分管领导及药剂科(药库)主任参加会议。 为全面推进各级医疗机构提升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县药监局、卫生局根据《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星级规范药房”创建标准,标准由20个常规项和10个重点项组成,根据得分多少和重点项通过项数,医疗机构药房将被评为一星级至五星级不等的级别,五星级为最高等级。 会议明确了创建工作目标,到2013年底赣榆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一级)药房全部达到“三星级规范药房”标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门诊部等药房70%以上达到“一星级规范药房”标准。会上各医疗机构还签订了《赣榆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书》,促进医疗机构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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