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连云港新磷矿化公司和安监局隐瞒死亡事故作者:李清 发布时间:2013-06-25 13:03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连云港新浦 咨询求助: 2013年6月13日,连云港新磷矿化有限责任公司井下-520米发生一起死亡事故。职工卢学涛在进行大巷施工时被滚落岩石打击头部死亡。事故发生后,连云港新磷矿化公司领导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不被安监局停产整顿。为推卸责任,和锦屏矿业公司私自达成协议,让其担起全部责任。钱由新磷矿化公司出。没有对遇难职工家属进行安抚,而是强调“卢学涛的死亡和新磷矿化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并让家属去找施工承包方江苏锦屏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兴国没有对事故处理作出任何有利的安排,对工亡职工家属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歉意和同情,而是躲了起来。没有办法,职工家属打110报案。 事实上,卢学涛于2013年4月来新磷矿化公司打工,工种是井下工。作为用人方,新磷矿化公司没有进行任何培训,连起码的“三级安全教育”都没有进行就安排卢学涛下井作业。即便是锦屏矿业公司用工,作为业主的新磷矿化公司也要负有安全监管严重缺失的责任。人都死了,作为企业法人代表的张兴国竟然躲了起来,在安全生产月里发生这样的事情,说明张兴国缺乏起码的矿山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常识,不具备非煤矿山矿长、经理上岗资格,其渎职行为显而易见。 所谓的锦屏矿业公司承包新磷矿化井下基建工程,事实上是张兴国等人玩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的不法伎俩。首先,锦屏矿业公司和新磷矿化公司一样没有对外井巷施工资质,所谓的承包合同也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手段,因为只有对外发包了,才能捞取好处。开票单位是锦屏矿业公司下属的明达爆破公司(有爆破资质,无井巷施工资质)。 这样的吃里扒外行为也只有张兴国干得出来。所以,张兴国的行为已经严重涉嫌职务侵占,是经济犯罪行为。 在事故发生后,连云港市安监局根据2007年国务院出台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了事故为一般事故,并且明确宣布该事故的主体责任为基建承包方-锦屏矿业公司,无视对方没有资质这一事实,跟着说瞎话,其目的就是掩盖事实,大事化小。把新磷矿化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全部掩盖起来。我们不知道,这样的工作思路究竟有多危险,但我们知道,井下职工眼睁睁看着他们对事故的处理,希望通过严肃认真的查处,能够让井下工作安全局面又一个根本的转变。别让矿工的鲜血染红企业的效益和个别领导的贪欲。事实上,新磷矿化过去一直比较平稳,没有在安全上出现太大的问题。所以,和安监局的关系也不错,吃吃喝喝,你拿我送,建立的关系非一日之久。所以,安监局也是拿着一惯的眼光看待新磷矿化。而不知新磷矿化在最近这两年的安全管理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近建年来,新磷矿化公司在安全管理上严重缺失,井下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条件日益恶化,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章管理已经成为矿山见怪不怪的常态了。从上到下散发着一股麻木不仁的状态。上面从公司董事长到下面几层的管理者,一级糊弄一级,已经成了矿山的不治之症。这几年来,安全事故频发,基本上一个月就要又一次工伤事故。从今年初到现在,陆续发生了王继伟、季华兵、李春生、朱国家、藏浦等5起井下重伤事故。这还不算掉罐等其他设备安全事故。直至最近的卢学涛死亡事故。其实,早在去年,井下工人就反映井下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法干,甚至不敢干了。结果呢?张兴国一句:“谁不想干就滚蛋,想干的人多着呢!”加上本身张兴国就把矿山不当回事,安全投入更是不到位。早点掏空矿山是巴不得的事情。这个月初,刚刚发生藏浦重伤事故,紧接着就发生工亡事故。这是偶然的吗?我们早就反映井下的问题,可是没有引起任何重视。难道非得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才能引起重视吗?难道我们井下矿工的命就那么低贱以至于不能引起政府的重视吗?难道政府的领导们真的就是单凭新磷矿化领导的一面之词就把问题彻底掩盖了吗?请你们,我们的“公仆们”认真听下我们新磷矿化井下工人的诉说,否则,我们的一条贱命可能在你们心里真的无所谓,但总有一天,当我们许多条贱命消失的时候,可能真的换回了你们的重视。但对于我们,对于你们是不是都太晚了呢? 首先,新磷矿化的领导出了问题。这是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这也是事故的第一危险源。张兴国上台后做的事情全部是谋取私人利益。股权控了,人财物全部一个人说了算。根本不懂矿山,却把矿山经营权攥到手里。他的心思就是捞钱夺权,哪有心思研究安全问题?他用的人和他一样,光顾着捞取个人利益,报喜不报忧,谁还说实话?张兴国为了把控井下人员,把过去有能力,责任感强的人员全部调走,换上自己的亲信,又招收了大量临时工和锦屏磷矿下岗工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稀释井下人员,完全掌控井下“。实际上,井下人员现在骨干人员已经很少了,花5000元换一个安全的工种,花8000元到地面,花10000元买一个班长干干。花20000元买一个中层干部。这样的单位,能不出问题吗?管理松懈,管理骨干都不再接触一线了,安全制度形同虚设。一味要产量,那不是要命吗?这样的管理能不出事吗? 其次是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新磷矿化是老矿山,有自己的一套管理制度。但关键是人呢!没有人真正对安全负责。你们了解下看,张兴国除了把责任转移给别人,别的实在没有本事了。采矿厂这边实在的事情还是井下工自己摸索着干。矿长带班那是好看的,我们从没有见过谁带过班。不要说带班,连日常检查都懒得下去。反正人人自危!安全制度形同虚设,没有人当回事的。最近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必然的。反正,我们井下都不觉得奇怪,迟早的事情。 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不堪。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上面根本不知道。不要说公司层面,就是采矿场,场部领导也不是很清楚。他们一般情况下都是说说大面上的事情,也不到现场检查。所以,有时候我们都不知道干的对不对。甚至觉得不出事就行。侥幸心理严重。出了事,领导分析来,还是我们的责任。扣钱,所以大家都不愿意说,说了没有用,不说就能保住自己的奖金。出事了认倒霉。您们说,这样的井下工作还能干吗? 为了遏制新磷矿化公司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规避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也为了救命,救我们也救大家的命,我们恳请上级领导就新磷矿化公司卢学涛安全事故责成连云港市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查处有关失职渎职人员,改变新磷矿化公司目前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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