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贺从验 家住连云区板桥街道的颜先生最近很烦,他的奶奶于今年3月3日去世,在下葬的时候却发现,8年前买好的墓穴上居然被刻上了别人的名字。无奈之下,颜先生只好找到当年出售墓穴的民政部门讨说法,但是一直未果,致使老人去世一个多月仍无法“入土为安”。 安葬老人时发现墓穴被占 昨天上午,在板桥街道,颜先生告诉记者,在他母亲去世时,家里一共买了三个墓穴,一个用来安葬母亲,另外两个墓穴一直空着。今年3月3日,92岁的奶奶去世,家人着手准备将老人安葬在当年买好的墓穴时,意外发生了,“我们到墓穴后发现,墓穴上面已经刻上字了,经过仔细核对,发现这刻字的墓穴就是我们当年买的。”无奈之下,奶奶的骨灰只好暂时放在家中。 颜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两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上面载明收费名称均为公墓款,金额均为3400元,日期为2005年8月22日,上面加盖了“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镇财政所”的公章。 事后,颜先生家人找到了出售墓地的连云区板桥街道民政部门,但是经过多次协商,事情始终没有解决。 被当无主墓穴送给了困难户 在板桥街道民政办,负责人夏德新主任说,颜先生家购买的墓穴位于板桥北山公墓,是多年前民政部门批建的。就墓地被占一事,夏德新称,颜先生家购买后一直没有使用,也没有人去打理,导致两座墓穴被误当成了无主墓穴。 “我们这里有个风俗,为活着的人购买墓穴,即使没使用,也会用红布压在上面,然后每年都会去打扫一下。”夏德新说,颜先生家购买的两个墓穴,因为一直没人去打理,也没有按照当地风俗做个标记,结果他们就以为是没有人要的,中间还曾试图将其卖给别人。几年前,当地一位困难户因为老家拆迁,必须迁祖坟,但家庭经济实在困难,找到了民政部门请求帮忙解决墓穴问题。结果,民政部门允许这个困难户将祖坟迁到了颜先生家购买的一座墓穴里。夏德新强调,该困难户使用该墓穴是免费的,民政部门没有收取费用。 民政部门承诺提供新墓穴 夏德新说,自己是2006年到现在的岗位到任的,而颜先生家购买墓穴的时间是2005年。自己到任交接时,一些材料并不在民政部门手里,所以才会出现颜先生买好的墓穴被当成无主墓穴处理的情况。夏德新承认,造成这样的结果,是他们工作上存在失误。 颜先生家人提出,要求民政部门重新为他们选取两个墓穴,另外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夏德新承诺,一定会尽快提供新的墓穴,让颜先生的奶奶能够尽早“入土为安”,至于精神损失赔偿事宜,双方现场并未达成一致。 (编辑:贺耀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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