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嘉康利
查看: 604|回复: 0

[交流咨询] 文明上网当“有所为”而又“有所不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20 10: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明上网 共建和谐”网上征文和知识竞赛活动启动仪式8月19日在北京举行。中宣部副部长,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在会上强调,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就是要提倡文明上网,做文明网民;就是要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办文明网站;就是要倡导理性自律,倡文明表达;就是要调动各方力量,创文明环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8月19日人民网)

近段时间,文明上网、抑制“三俗”等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搅动了互联网“一池春水”。今次,由中央外宣办、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等指导,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及新浪、腾讯等195家网站联合主办,人民网、中国文明网和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承办的“文明上网,共建和谐”网上征文和知识竞赛活动再度闪亮登场,其规格之高,声势之大,氛围之浓,力度之猛,可说是前所未有,具有强烈的信号意义。

有资料显示,互联网在我国发展迅猛,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生活娱乐、互动交流的新兴媒体,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凝聚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汇集社情民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总数已超4。2亿的网民们,每天在互联网上勤勉“灌水”,不懈“拍砖”,发泄情绪,表达意见……很多时候,网络在事实上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的一道减压阀、调节器。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令我们心存感激。

但我们也注意到,互联网上的“三俗”内容不时进入人们的视野,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道德约束,在网络虚拟空间常常被虚化,不文明上网的现象也有增无减,诸如发布虚假信息、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散布垃圾邮件、传播不良视频等,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损害网络环境和谐,特别是对占网民总数1/3的青少年危害甚烈。而“女研究生虐猫案”、“铜须与已婚妇偷情案”、“恶毒后妈案”等一系列网络事件,则更是让我们在见识了网络“积极意义”的同时,也看到了网络暴力触目惊心的“凶猛”。

这些迹象警示我们,创建min*zhu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互联网和谐发展环境已成为全行业、全社会的当务之急。让人欣喜的是,近年来,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大兴网络文明之风”、“绿色·阳光网络工程”等活动,持续开展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网络环境明显净化,网民素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此番,195家网站携手主办“文明上网 共建和谐”网上征文和知识竞赛活动,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网络文明建设,营造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网络环境,让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寿终正寝。

文明上网当“有所为”。互联网从业者和网民要从自身做起,在以积极态度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的同时,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始终把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各大网站要按照HJT总书记的要求,推动原创文化精品的网络化、数字化,提高网络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丰富网络文化的传播手段,打造一批具有中国气派、体现时代精神、品位高雅的网络文化作品。对散播谣言、侵犯隐私、侮辱他人的信息严格把关、及时删除。广大网民要进一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广泛涉猎网络实用知识,理性思考、文明创作、跟帖,既做网络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又做文明健康网络文化的创造者传播者。

文明上网当“有所不为”。要自觉抵制网络“三俗”,不上不健康的网站,不黑他人网站,不改他人网页,不发布、不转载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害信息和图片;不在网上恶意攻击、诋毁、谩骂他人;不散播淫秽色情、诈骗、赌博、暴力、恶搞等有害信息;不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不跟风炒作炫富拜金、荒诞猎奇等庸俗行为;不能也不应该“以真假难辨的事实,行道德判断之高标,聚匿名不负责之群众,曝普通人之隐私”,借恶搞来放大假、丑、恶……

期盼每一个网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文明上网 共建和谐”网上征文和知识竞赛活动,以强烈的责任感、高度的文化自觉、良好的行为方式抑制“三俗”,着力凝聚网络文明共识,培育网络文明新风,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网民打造一个阳光、绿色的网络环境,让互联网真正成为网民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AIGANYU.COM

GMT+8, 2024-11-15 23:39 , Processed in 0.07844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AiGanYu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