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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苏州相城区人社局少算我12年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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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8 17: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映苏州相城区人社局少算我12年工龄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3-01-28 16:31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苏州相城

  投诉报料:

  我叫矫月珍,系一名退休多年的老教师。

  首先声明:我在任民办教师期间,因受文革冤假错案株连而遭受迫害被迫间断的

  12

  年工教龄是连续计算的。这是原吴县教育局给我深受“

  12

  年的痛”之定论!有相关材料佐证(部分在我的档案里有,可有的人就是不识)!

  自

  1996

  年

  1

  月因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时被原吴县人事局无故减少工教龄

  12

  年至今已十七年。这十七年间,我无数次去吴县人事局(现为相城人社局,下同),要求吴县人事局能改正对我的错误行政行为,但吴县人事局始终没有解决我的合理诉求,也始终不能给我一个合理合法合情的答复。更对

  相城区信访局(相政查〔

  2012

  〕

  3

  号)之答复

  表示强烈的抗议和不满!

  简述:我于

  1965

  年

  9

  月任原吴县望亭公社共和小学民办教师,

  1966

  年

  10

  月受公公朱小弟被错戴“富农”分子帽子株连而遭到迫害被逐出民师队伍。

  1979

  年

  3

  月,在党的关怀下,蒙冤十多年的公公得以平反,组织对我也落实了民师政策,我得以重返教师队伍,任望亭中学民办职工。因我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落实,我向国家相关部门领导求助,在国家相关部门领导的关心下,根据国家的政策,吴县教育局于

  1986

  年

  8

  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正式恢复了我民办教师身份,回华兴(原红星)小学任教;随后,吴县教育局对我彻底落实政策,我的工教龄自

  1965

  年

  9

  月起连续计算,并按照

  1965

  年

  9

  月起连续工教龄对我发放工资。至此,我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落实。

  1995

  年,教育部门还对我发放了为教育事业辛勤工作

  30

  年的荣誉证书(

  这段真实的简述,在有关部门的答复中始终刻意回避,从不提及

  )。

  但我万万没有想到,在

  1996

  年

  1

  月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时,吴县人事局全面推翻了吴县教育局依据客观事实和根据国家政策、省教委的批示精神(

  1991

  年

  7

  月

  26

  日省教委批转苏州市教育局,再由苏州市教育局批转吴县教育局处办

  )对我所作的政策落实,在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况下无故将我的工教龄扣除了

  12

  年。因此,我提出如下疑问:

  一.我不明白,教育局、人事局一样是政府职能部门,二者并非上下级关系,吴县人事局有什么权利推翻吴县教育局(

  且是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作出的决定

  )对我的政策落实?

  二.难道吴县人事局认为落实政策是儿戏?

  三.国家政策明明有明确规定,为何吴县人事局可以无视?

  四.难道吴县人事局可以无视国家政策而随意进行行政行为?

  五.假如我说错了,那么吴县人事局对我作出“不予连续计算工教龄”之决定又是根据国家颁布的哪项政策作为依据的呢?

  带着以上的不解与困惑,我多少次往返吴县人事局(

  现相城人社局

  ),但每次答复都不同或自相矛盾,都不能就以上问题给我一个合理合法合情的答复。不知为何?

  所以,是谁在违背“游戏”规则?什么原因要违背?这个答案在哪里?故,我有问题问苏州市相城区人社局,直到苏州市纪委王天琦书记看到!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中心小学退休教师

  矫月珍

  szjyz1946@sina.com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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