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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秣陵街道信访办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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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6 01: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江宁秣陵街道信访办推诿扯皮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12-07 17:43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南京江宁

  投诉报料:

  一个信访案件,在同一个部门能出具几份不同日期的回复,怪哉!

  2012 年 9 月 5 日,秣陵街道西旺社区村民杨克兰向秣陵街道信访办递交书面信访材料,请求秣陵街道对 96 年机场高速公路征地安置农转非有关问题给予调查。

  2012 年 10 月下旬,当事人几次向街道信访办查询,要求给予信访结果,信访办分别给出秣陵街道分管土地的高尚书记、秣陵国土所长刘小平的联系电话,让当事人自己联系查询。在几次问询无果的情况下,当事人家属先后两次给街道谢书记通话,请求街道主要领导给予关心并督办。

  2012 年 11 月中旬,当事人再次去秣陵信访办,工作人员告知:信访案件调查需要延长一个月,按信访条例规定最长时间 3 个月结案,不算违规。当事人需继续耐心等待信访回复。

  2012 年 11 月 21 日上午,当事人与国土所长刘小平电话联系,刘所长说:因为情况比较复杂,准备过几天再找几个事发时的经办人调查核实。

  2012 年 12 月 1 日,秣陵信访办电话通知当事人拿书面回复。秣陵街道信访办给当事人签收了一份盖有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秣陵国土资源所印章,但没有落款日期的《回复》。

  当事人签收《回复》后,认为此回复不妥,又折回去要求街道信访办工作人员重新注明日期。信访办工作人员认为需要跟秣陵国土所再联系,让当事人改天听通知再来拿《回复》。

  2012 年 12 月 3 日,当事人接到秣陵街道信访办电话通知,去信访办签收了一份与上次同样内容,加注日期为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的《回复》。【有图为证】

  2012 年 12 月 6 日,当事人在得知按日期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此《回复》无法进行信访复查程序时,要求秣陵街道信访办给予一个按 12 月 3 日实际签收时间出具的《回复》。经过秣陵街道信访办与街道国土所联系,耗时一天时间,当事人下午 4 点在秣陵信访办签收了内容相同,加注日期为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的《回复》。【有图为证】

  2012 年 12 月 7 日上午,当事人致电 52287193 向江宁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咨询信访复查程序的有关问题,被明确告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秣陵国土资源所印章的《回复》不能作为信访复查的依据。需要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回复》才可作为信访复查的依据。

  一件群众依据《信访条例》法定程序的信访案,为何走得一波三折如此艰难。当事人对秣陵街道信访办和秣陵国土所的工作有以下几点质疑,须要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作出正能量的解释:

  一、 2012 年 12 月 1 日,秣陵街道信访办为何给当事人签收一份盖有印章,但没有落款日期的《回复》。

  二、 2012 年 12 月 3 日,秣陵街道信访为何给出加注日期为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的《回复》。与实际签收时间相差 43 天时间,恶意阻止当事人行使信访复查的法定权利。【有图为证】

  三、作为秣陵街道国土所所长,为何明知 2012 年 10 月 20 号已作出回复结果的情况下。又在 11 月 21 日,还向当事人虚假承诺,去再做案件调查。

  四、秣陵街道信访办作为基层政府的信访部门,为何三番五次的推诿,给信访人多次带来麻烦,并出具给当事人一份以国土所盖章的书面《回复》,导致当事人无法行使法定信访权利。

  五、秣陵街道信访办,你们哪天能给杨克兰当事人一份符合法律规定的书面《回复》,期待中,这是你们责无旁贷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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