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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能如此徇私枉法严重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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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9: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怎能如此徇私枉法严重不作为?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1-10-17 15:24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扬州江都

  投诉报料:

  我们2010年10月就遭遇了扬州市香泉岭花苑7栋304室拆除至少6面承重墙的野蛮装修(砖混结构),我们于2010年10月19日就向扬州城建监察大队进行了举报。

  现在我们房屋因承重墙被拆除各个楼层的现浇楼板在相同位置都出现了贯通的结构性裂缝,从楼上浇水楼下水直滴(受市委信箱委托来处理此事的房管局房产监察大队的高队长等人亲眼所见),因对方是江都武坚镇党委书记张旭,其连襟又是扬州市建设局副局长耿良是主管此事的城建监察大队的上级领导为其动用了所有关系,打通了所有关节,所以致使扬州市建设局、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等有关部门都徇私枉法,严重渎职不作为!

  一、扬州市建设局至今都不能按照正当合法的程序处理此事,当我们多次对其下属单位城建监察支队执法过程中严重不作为的情况进行投诉时不能做到公正客观,而是一味包庇,推诿搪塞糊弄我们老百姓!

  二、处理此事的扬州市建设局城建监察支队可谓花样百出,出尽了洋相!接到举报20多天后连真正的业主是谁都未搞清,整改通知单上竟然是对业主的老丈人进行整改,向我们要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对我们说拆除了这么多的承重墙对我们没有影响,应对肇事者张旭自己有影响,事过4个多月才对肇事者进行第一次调查询问笔录,最为严重的是事情过去了一年到现在连合法正规的加固设计方案都没有?而是用一份没有设计资质的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设计师王逵都未到现场就出具的鉴定意见来冒充加固设计方案,鉴定意见应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即扬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才有资格出具,鉴定意见并不等同于加固设计方案,你们说该鉴定意见有用吗?这种明眼人一看就有问题的方案,城建监察大队作为一个专门从事该项工作的执法部门,他们的工作人员竟然看不出还认可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

  三、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对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推诿,玩文字游戏,对我们多次向他们提出的按扬州市第53号政府令《扬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六)项和第三十七条规定尽快要求肇事者对拆毁受损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诉求置之不理,在这一年中与建设局互相推诿,说此事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已立案归建设局管,建设局说法规规定该归房管局管,我们老百姓就像皮球一样被多次踢来踢去!最终导致我们的房屋遭受损害后长达一年得不到安全鉴定和加固,房屋的损害越来越大,危险也越来越大!我们认为应该是政府两个部门之间进行工作对接和相互沟通(更何况两个部门就此事已对接沟通过多次),明确责任,而不应该由我们老百姓去要求哪个政府部门按照法规去做什么,告知政府执法部门怎么做才是把百姓利益和生死放在首位!!!

  四、更为荒唐的是2011年8月15日由扬州市人大将我们的《关于香泉岭花苑7栋304室野蛮装修》的投诉转给建设局要求对我们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结果一场经房管局杨学华局长批示,城建监察大队要求,安全鉴定中心操作的闹剧上场了!扬州市安全鉴定中心2010年11月26日接受肇事者张旭委托安全鉴定中心对加固过程进行全程跟踪,12月20日到事发现场实施该过程的第一步对进场进行查勘,按照规定安全鉴定机构在接受鉴定委托后,一般项目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复杂项目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文书,不知何故事情过去了长达6个多月后,于今年6月份安全鉴定中心尽然违规出具一份装修拆改加固鉴定报告(扬房安鉴【2010】鉴第13043号))欺上瞒下,混淆是非,向上反映称此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请问去年12月份做的房屋现场查勘能说明将近一年后的目前房屋的现状吗?其实该做什么鉴定他们心知肚明,现在当此份报告被否决后,建设局和房管局又开始上演狗咬狗的闹据 !

  五、我们在中国扬州门户网站给市委书记信箱去信数封,受扬州市委书记信箱委托来过2次政府人员,第一次来人望了一圈就走了,没有任何回音,第二次2010年12月28日,市房管局房地产监察支队的高队长二人代表市委书记信箱来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并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提出了几点合理要求,可事到如今通篇回复讲的全是糊弄我们老百姓的冠冕堂皇的官话、废话、空话,一年过去了一点实质性的问题都未解决,是在跟我们玩文字游戏!书记信箱是不是聋子的耳朵摆设,用来做做样子,走走过场的!!有甚者我们现在给市委书记写信的权利都给剥夺了,只要我们给市委书记信箱写信就不知被何人给删除掉了!请问到现在为止书记信箱究竟为我们解决了什么实质性问题?书记信箱是不是聋子的耳朵摆设,用来做做样子,走走过场的!管理要拿出力度和方案,不是走形式主义!你们既然是代表市委书记,就应该利用国家法规赋予你们的合法的执法权利,切实帮助百姓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事发至今还在糊弄、推诿、搪塞老百姓!要真正做到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而不是光喊口号严重不作为!

  六、  事情从发生到现在已近一年,我们至今还住在破房、危房中无人问津,欲诉无门,每天夜不成寐,心急如焚,欲哭无泪,简直就是苦不堪言,生不如死!政府部门至今都没有作为,不尽职守,百姓屋毁也无动于衷,不把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眼中,难道他们没有人问责吗?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对如此严重不作为的政府执法部门和部门工作人员该如何处理?对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执业注册工程师王逵该如何法办?对肇事的张旭和华浔装潢公司该如何处罚,何时才能处罚到位?

  肇事者张旭作为一个政府领导干部,已丧失了一个干部最基本的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论何时何地,在生活和工作中,都要心为民想、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知法犯法,出了事情,造成严重后果后,不闻不问,不求改正,弄虚作假,不顾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拿我们的生死当回事。他连平常生活中的矛盾纠纷都处理不好,还怎么能在工作中帮助百姓解决矛盾问题呢?这样的既没有能力又有没有素质连做人的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的干部要他何用!应该直接撤职查办!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全面调查此事,向我们调查取证,还我们一个公道。

  对此事中违规违法的所有政府执法部门和相关人员给出处理意见,从严从重进行处罚,要拿出力度,大刀阔斧,该法办的就该法办,该通报批评要通报批评,该停职的就要停职,该撤职查办直接撤职查办,只有这样才能平民愤,才能真正解决机关作风仍然存在的一些诸如懒、散、庸、乱、推、堵、拖和学习意识不强,创新能力欠缺,进取精神不足,群众观念淡薄,真抓实干不够,徇私枉法,以权某私,以官压人,仗势欺人等等问题。才是真正把增强“五种能力”、大兴“五种作风”的能力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在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才能够真正赢得群众的信赖、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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